於今,檢察官屬於行政權,
但是它為司法體系服務,而受到種種行政限制
以至於久久未過的"陽光法案"的提出
我想請問如果將它納入司法體系呢??
其可行性為何??
雖然問題不見得有所改善,但不見得會受到那麼嚴重的行政干預
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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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帶刺的玫瑰需要緞帶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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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它為司法體系服務,而受到種種行政限制
以至於久久未過的"陽光法案"的提出
我想請問如果將它納入司法體系呢??
其可行性為何??
雖然問題不見得有所改善,但不見得會受到那麼嚴重的行政干預
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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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帶刺的玫瑰需要緞帶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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