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性自主(法律人士幫幫忙)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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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ㄧ個25歲男生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我們聊得來也互相喜歡最後在一起我知道她未滿18歲但是不知道連16歲都沒有有滿14某天他來找我我們在我住處發生了關係雙方同意下昨天早上警局電話通知會有寄傳喚書要我到案說明我問他怎麼回事?她ㄧ開始不太肯講(ㄧ個女生)最後我再三問她才說跟網友有金錢性交易聽到這裡我根本吃不下班睡不著覺沒多久我回撥給她問他可不可以今天就過去不然我根本睡不著覺她說好剛好承辦員今天值勤給了我地址電話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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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2-18
1.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2.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2-14
小弟的建議法律的問題還是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吧政府有很多資源可以善用在這邊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雖然不是政府的法律扶助但這邊也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Showmore
Delia avatarDelia2012-02-16
其實還是看不大了解您的具體事實,但因對方未滿16歲緣故,法律上您恐怕還是得擔負相當的罪責。不過雙方有無發生關係及您是否知悉其年齡等,也是關鍵。如尚有疑問,歡迎再來信討論。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02-15
您好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