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017:39社會中心/綜合報導一對14、13歲的小姐妹,去年到台東姑丈家過暑假,姑丈卻先後對姐妹伸出魔爪,包括襲胸、以手指性侵,台東地方法院重判他有期徒刑10年,且不予減刑。高雄甲仙鄉6歲女童遭性侵案,嫌犯因為被法官輕判而引發社會議論,台東這起性侵小姐妹案則有迥然不同的判決。法官認為,被告雖沒有前科,但審酌他是姐妹的姑丈,竟不思疼愛,反逞一己淫慾,因此予以重判。據調查,這對姐妹去年暑假到台東關山鎮姑丈家玩,��
對小姐妹襲胸性侵事件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