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車禍,以下是車禍的情形:當時已過十字路口沒幾秒的時間,我騎車在慢車道這,一台計程車迅速的在我前方從快車道開過來慢車道,我反應不及撞了上去,跌倒受了傷,當時我時速在40左右,那時受了輕傷也有點驚嚇到,順手把我的機車扶了起來,(但還是在原地),也請警察來處理,那時那位計程車司機跟第一位趕來的警察承認是要載客,但交通警察來後,他卻說是為了閃車,他前後講法不一,但當下我也沒去說他什麼(當我還沒撞上他時,他車子佔了整個慢車道,當下�
需要送車禍鑑定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