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強制執行移送其他管轄法院 - 法律Christine · 2017-07-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日前聲請強制執行依查到的資料將 1.聲請強執書狀 2.確定證明書正本 3.執行費匯票 一併郵寄到臺南地院,幾日後收到臺南地院裁定將本件移送到士林地院, 原因是執行薪資債權,對方公司是士林地院管轄。 現在問題來了...今日收到士林地院信函, 要求我5日內補正執行費、裁定正本及本票原本 問題1.那我之前寄給台南地院的匯票是?蒸發了?還要再繳一次給士林地院? 問題2.裁定正本指的應該是確定證明書吧...台南地院也沒還,我該如何在5日內補正? 煩請解答,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Oliver2017-07-19打電話問公文上的書記官Audriana2017-07-22誰發公文就打給誰,函上面應該有電話Aaliyah2017-07-23你只有給法院確定證明書,還欠裁定的正本Aaliyah2017-07-26然後你的執行名義應該是本票裁定,所以法院跟你要本票正本執行費不見這事,你就隨便打一個法院吧,可能兩個都會需要打Related Posts長官想告下屬毀謗緩起訴及罰鍰土地有糾紛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上班的行動自由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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