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後援會都會拿明星的照片來做各式各樣的商品要幫自己心愛的偶像做應援商品這樣子應該會違反銷像權吧?那要怎麼做比較好??事先告知經紀公司嘛?因為聽說好像粉絲只要沒有什麼污衊或亂造謠傷害明星通常經紀公司是不會得罪粉絲的!!!是嗎?如果還要把製作好的商品拿去販售給粉絲這樣是不是更會被告呢??所以台灣有沒有粉絲因為製作了偶像的東西應援販售被起訴被告的呢???所以要怎麼做才可以使用,因為很希望可以幫自己的偶像應援又不會吃�
後援會使用明星照片,製作應援商品販售,是否違反銷像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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