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業者購買多張美容SPA課程卡及眷,未使用金額是大約5萬元。業者於4月初來電告知即將關店(他說他生病),去年12月開始他就說他不舒服無法預約做課程,但因為是他違約因此我要求退費,他說依照合約只能更換店內商品。我的合約書不見了,請他提供他說他把合約書拿去報稅了。覺得生病挺可憐的就退讓願意跟她協商,溝通了半天我能換的(其他幾乎都過期了)業者竟要求必須「整批」買下,意思就是還得貼錢給他,其中還包含被迫買下使用n年的工具!我也請教做美容的朋友,我朋友告訴我這業者是幾倍價格在賣,除了傻眼我當然跟她說不可能再拿錢出來。隔天業者又改口說那就整批跟我抵,詢問產品有效期限業者回覆此產品沒有日期限制放不壞,多次請業者提供產品正確數量,業者又說數量太多無法提供(而且態度越來越差)。過沒幾天業者告�
急~請求懂法律的大大協助。遇到店家違約還恐嚇要告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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