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有關於電動代步車(2輪)的車禍處理? - 法律
By Kumar
at 2010-03-04T00:00
at 2010-03-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大家,
我男友再2009年底發生一個車禍,
我們去市區逛街後開車經過一個小十字路口(無紅綠燈),
我確定當時時速只有30~40左右(因為是在假日又是在市區車有點多),
當時開車開好好的突然駕駛座擋風玻璃邊邊突然撞破了,
男友警覺到一定是撞到人了!(但是當時我們完全沒看到前方有車或人),停車查看時發現擦撞到一個約50-60歲的先生,他騎著一台2輪的電動代步車,查看時他已經倒在我們車後的馬路中間了!當時他昏過去頭還一直流血,我們緊張的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叫警察,做完筆錄後
我們馬上到醫院去探是那位先生,家屬還生氣的跟我們說是我們去撞他先生的,但事實證明是從駕駛座左側擦撞(車子事後有拍照留證)擋風玻璃左邊破掉(上面留有頭髮)是那位先生撞到頭的地方,還有引擎蓋左側有凹下去一塊!我們去看過那位先生以後,他有清醒,但頭部有縫針,腳有包紮,我們看過他以後就離開了!但一直覺得家屬口氣一直很不好,因為被撞受傷的是他家人,但我認為我男友沒有錯卻一直被他們家屬謾罵,還一直說我們沒有誠意要處理事情,但我事後有去辦汽車強制險理賠他們的醫療費用,但重點是我男友是住在南投而車禍地點是在花蓮市區,他又正在服兵役,難免沒什麼時間可以過來時時刻刻看著那位先生甚至也沒辦法看他出院什麼的,想當然我男友怕我去接觸他們家屬怕我被罵所以不讓我去,說他自己去處理事情就可以了,電話也都是他們自己再聯繫我都一直知道情形,我男友是再服兵役的人,沒辦法一直呆在這邊是很正常的,但對方家屬常常會打電話說我漫朋友很沒誠意處理這件事情(我們真的不知道他說的誠意是什麼事情?)是錢嗎?還是只要誠意的道歉?道歉我們從肇事當天就已經一直說道歉一直說到每次講電話也一直說,也一直好聲好氣的!(但對方一直很火)也不知道是為什麼?當初先生家屬請我男友簽住院給付證明我們也聽他的話幫他簽了,我們這樣是沒有誠意嗎?
這件事情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束!
因為我男友不方便到花蓮所以已經到南投那邊辦理調解,卻收到通知說對方已經以過失傷人提告訴,前幾天已到地方法院試圖和解,但那位先生在調解人面前說他什麼都不知道我男友也拿他沒辦法,畢竟還是我們當事人最清楚,他家屬不在現場卻一直說我男友的不是,我心理很難過因為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因為我也在現場,只是他從來都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所以都一直低聲下氣的給他們罵!當初我們在車禍現場有目擊證人阿!他們也都說是那位先生騎著電動代步車隨意穿越馬路才會發生擦撞,但那條路口卻連監視系統都沒有,而那些目擊者在警察先生到現場後已經不見人影了,這樣真的很難處理事情!
至今已過了2個多月了,我們看到的那位先生腳還是包裹著紗布(瀰漫著濃濃的中藥味),仍然不發一語,永遠都說他什麼都不記得了!
現在對方家屬一直說的誠意結果就是為了錢!獅子大開口說要精神賠償6萬6千元!天阿~我們哪有那麼多錢阿!當兵是有多少薪水阿?我們修理車子的前已經花了一萬多元了,如果他說幫他出個醫療上面的費用我們願意,但他現在說如果要和解就要我們給他那們多錢,我們真的辦法!所以和解不成功!
可能後來就要上法院了吧!
我覺得遇到這種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受傷的是那位先生,
但事實上這件事難道就是我們的錯嗎?
是否當初我們應該主動去問主治醫師那位先生的傷勢,跟醫生拿個診斷證明書了解對方傷勢,在做近一步的賠償作業呢?
其實那位先生騎著電動代步車任意穿越馬路不是本來就不對嗎?
為何~受懲罰的是我們?
已更新項目:
因為案發現場沒有監視器,
現在已經沒辦法找到當時的目擊證人了,
所以我們也沒辦法提出他們絕對犯錯的證據,
是否真的只有送鑑定才可以釐清對錯?
但就是怕道時還是要賠償他所開出的精神賠償費用,
這筆我們真的吃不消囉!
2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
當時作筆錄時警察方面說雙方都有錯都有責任,
(我想承辦的員警也沒辦法幫的了任何一方吧!)
但我們絕得我們只有錯在他被車子弄傷了,
並不是我們故意去撞傷他的,
他現在受傷了就絕得一切都是我們的錯一樣(他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錯)
還無故要我們賠償那麼大筆數目,
難道到法院第三人面前調解,
這樣也沒辦法釐清責任嗎?
還是一定要私下和解或上法院才有解決之道呢?
我男友再2009年底發生一個車禍,
我們去市區逛街後開車經過一個小十字路口(無紅綠燈),
我確定當時時速只有30~40左右(因為是在假日又是在市區車有點多),
當時開車開好好的突然駕駛座擋風玻璃邊邊突然撞破了,
男友警覺到一定是撞到人了!(但是當時我們完全沒看到前方有車或人),停車查看時發現擦撞到一個約50-60歲的先生,他騎著一台2輪的電動代步車,查看時他已經倒在我們車後的馬路中間了!當時他昏過去頭還一直流血,我們緊張的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叫警察,做完筆錄後
我們馬上到醫院去探是那位先生,家屬還生氣的跟我們說是我們去撞他先生的,但事實證明是從駕駛座左側擦撞(車子事後有拍照留證)擋風玻璃左邊破掉(上面留有頭髮)是那位先生撞到頭的地方,還有引擎蓋左側有凹下去一塊!我們去看過那位先生以後,他有清醒,但頭部有縫針,腳有包紮,我們看過他以後就離開了!但一直覺得家屬口氣一直很不好,因為被撞受傷的是他家人,但我認為我男友沒有錯卻一直被他們家屬謾罵,還一直說我們沒有誠意要處理事情,但我事後有去辦汽車強制險理賠他們的醫療費用,但重點是我男友是住在南投而車禍地點是在花蓮市區,他又正在服兵役,難免沒什麼時間可以過來時時刻刻看著那位先生甚至也沒辦法看他出院什麼的,想當然我男友怕我去接觸他們家屬怕我被罵所以不讓我去,說他自己去處理事情就可以了,電話也都是他們自己再聯繫我都一直知道情形,我男友是再服兵役的人,沒辦法一直呆在這邊是很正常的,但對方家屬常常會打電話說我漫朋友很沒誠意處理這件事情(我們真的不知道他說的誠意是什麼事情?)是錢嗎?還是只要誠意的道歉?道歉我們從肇事當天就已經一直說道歉一直說到每次講電話也一直說,也一直好聲好氣的!(但對方一直很火)也不知道是為什麼?當初先生家屬請我男友簽住院給付證明我們也聽他的話幫他簽了,我們這樣是沒有誠意嗎?
這件事情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束!
因為我男友不方便到花蓮所以已經到南投那邊辦理調解,卻收到通知說對方已經以過失傷人提告訴,前幾天已到地方法院試圖和解,但那位先生在調解人面前說他什麼都不知道我男友也拿他沒辦法,畢竟還是我們當事人最清楚,他家屬不在現場卻一直說我男友的不是,我心理很難過因為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因為我也在現場,只是他從來都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所以都一直低聲下氣的給他們罵!當初我們在車禍現場有目擊證人阿!他們也都說是那位先生騎著電動代步車隨意穿越馬路才會發生擦撞,但那條路口卻連監視系統都沒有,而那些目擊者在警察先生到現場後已經不見人影了,這樣真的很難處理事情!
至今已過了2個多月了,我們看到的那位先生腳還是包裹著紗布(瀰漫著濃濃的中藥味),仍然不發一語,永遠都說他什麼都不記得了!
現在對方家屬一直說的誠意結果就是為了錢!獅子大開口說要精神賠償6萬6千元!天阿~我們哪有那麼多錢阿!當兵是有多少薪水阿?我們修理車子的前已經花了一萬多元了,如果他說幫他出個醫療上面的費用我們願意,但他現在說如果要和解就要我們給他那們多錢,我們真的辦法!所以和解不成功!
可能後來就要上法院了吧!
我覺得遇到這種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受傷的是那位先生,
但事實上這件事難道就是我們的錯嗎?
是否當初我們應該主動去問主治醫師那位先生的傷勢,跟醫生拿個診斷證明書了解對方傷勢,在做近一步的賠償作業呢?
其實那位先生騎著電動代步車任意穿越馬路不是本來就不對嗎?
為何~受懲罰的是我們?
已更新項目:
因為案發現場沒有監視器,
現在已經沒辦法找到當時的目擊證人了,
所以我們也沒辦法提出他們絕對犯錯的證據,
是否真的只有送鑑定才可以釐清對錯?
但就是怕道時還是要賠償他所開出的精神賠償費用,
這筆我們真的吃不消囉!
2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
當時作筆錄時警察方面說雙方都有錯都有責任,
(我想承辦的員警也沒辦法幫的了任何一方吧!)
但我們絕得我們只有錯在他被車子弄傷了,
並不是我們故意去撞傷他的,
他現在受傷了就絕得一切都是我們的錯一樣(他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錯)
還無故要我們賠償那麼大筆數目,
難道到法院第三人面前調解,
這樣也沒辦法釐清責任嗎?
還是一定要私下和解或上法院才有解決之道呢?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Caroline
at 2010-03-08T20:55
at 2010-03-08T20:55
所以必須提出攻擊防禦的方法
建議去法院諮詢法律扶助
請義務律師
到法院都有相關諮詢
再來向你們說明你們該怎麼做
蒐證
回到事發現場
找尋是否有監視器
第二
你們是否有留存事發照片
有的話也是證據
第三
關於警察部分到時候可以跟法庭申請當證人
因該會提出相關筆錄事證
像是現場的鑑示這可以看出相關的肇事責任
第四
留存所有醫療單據
即可證明你們有盡事後義務
以上蒐證完畢之後
可以找尋相關法規
單就此事以法律角度觀之
對方不遵守交通法規
你也沒有違規情勢
因此基本上是不用負責的
反而對方若造成你們的損害
你們還可以向對方民事求償
因此上法院應訴前
將相關事證蒐集好
能夠證明雙方的肇事責任的事證
(方法如上所訴)
向法官舉出這些事證
利用訴狀(法院有人員可以告訴你如何做,我只能大略說明,具體就需要現場人員幫你們)
車禍事件
只要能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承給檢察官跟法官
即便起訴也能受無罪判決
不知道這樣的回答你是否滿意
2010-03-04 13:12:25 補充:
你們還可以申請鑑定相關肇事責任
相關事由可向法院或檢察官諮詢
應該要填寫一些申請書之類的
By Lily
at 2010-03-05T19:16
at 2010-03-05T19:16
假如無肇責當然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而且還能向他們求償
有申請初步分析嗎?
Related Posts
還有天理嗎??直行車被超速轉彎車撞還被對方告過失傷害
By Candice
at 2010-03-04T00:00
at 2010-03-04T00:00
原特初等考一般行政,我該如何準備?(急)
By Yedda
at 2010-03-04T00:00
at 2010-03-04T00:00
勞工退休新制跟舊制
By Oliver
at 2010-03-04T00:00
at 2010-03-04T00:00
原住民族特考~國文與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By Carol
at 2010-03-04T00:00
at 2010-03-04T00:00
月薪31000是否有違法勞基法
By Hazel
at 2010-03-04T00:00
at 2010-03-0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