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有關藏匿人犯罪的成立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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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hahaha (天線寶寶出來玩)》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想請有關藏匿人犯罪的成立的問題
: 時間: Thu Nov 10 18:13: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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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前輩大家好
: 小弟有個稍嫌基本的問題想請教
: 請大家幫忙解惑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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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事實大概如下:
: A因犯罪遭檢察官起訴
: 而從犯罪事實中,可顯見A與不知名的B
: 基於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成立共同正犯
: 而於偵訊中,A拒絕透露B之真實身分
: 請問此種情形,A是否該當刑法164條的藏匿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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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共同正犯拒絕透露其他共犯的身分,是否成立藏匿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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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懇請大家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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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6-11-12
好的,感謝指導!!! 我會詳細的研究!!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17
使之隱避不論作為或不作為均屬之,我看到的出處是學
習式六法
Emily avatarEmily2016-11-21
照這本六法的見解,看到有人犯罪不去舉發那就會是犯罪,
因為不作為而隱匿之
那麼就關不完了喔…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1-24
每個都在偵查庭問妳交一萬緩起訴要不要國庫就發大財(誤)
Edith avatarEdith2016-11-26
學習式六法別全信啊,我之前還碰過明顯甲乙說寫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