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生車禍,隔天就跟對方和解,現在卻發現我身體上的狀越來越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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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禮拜車禍,對方闖紅燈肇事逃逸,當初我跟我先生都決定,不管對方有錢沒錢就是一定要踩得很硬,我們是氣對方撞了我之後丟下我自己跑掉,路口車又多要不是目擊者趕緊圍上來,深怕我再度被後方車子撞上。當時對方是將摩托車丟在路邊,人跑掉,警察查車牌發現車主沒電話,只能夠找上他家,他的父親在車禍之後就接到警察通知,但是他兒子沒聯絡方式,他的父親也找不到人,要不是他兒子主動隔天打給他父親,我想我到現在可能還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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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2-01-20
簡單一點~你有記住對方車子的車牌號碼吧~你先去看醫生然後再向保險事業基金會請求協助理賠,它們會幫你找到對方的強制險公司,以便你取得醫療賠償!
Donna avatarDonna2012-01-21
雖然覺得可能是白問,但和解書的內容,是否提及放棄刑事與民事的提告權利?(特別是民事)是版主題目的重要關鍵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1-21
這個沒辦法簽和解書後撤告,你不得反悔,不得再興訟,除非你被脅迫然而你既以慈悲心願意給對方自新機會,已累積了很大的福德資糧如果對造按行情付錢給你,則你累積的福德資糧當然較少錢可以再賺,然而福德資糧則非金錢可以買到不要介意不要瞋恨,佛菩薩必會保佑你身體好轉...Showmore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1-20
你現在只剩強制險的部份可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