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專業人士:去年這個時候,因為一些原因,我搬去跟我同事一起住日後他有了男友,我就搬了出去,但是我的部分東西還是在我同事租屋處我一直想要拿回我的東西,但是我同事的男友一直不願意讓我去搬回我的東西我的同事也不跟我聯絡,甚至手機也停用了我可以證明我在那裏住過,我同事租屋處的網路也是我的名字它們用了也不繳錢,到目前都還在欠費我有辦法針對這些問題採取法律行動(報警或按鈴控告)拿回我的東西嗎
我的同事不讓我回去搬走我的東西,我能告他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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