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到法院寫一張表格我忘了表格的名稱但就是寫出要對方賠多少的表格和必須附上郵局台幣一千元的匯票...我今天將這張表格附帶醫院看診證明收據一併寄至法院...
我要問的問題是
1.這表格如果法院收到之後是需要開庭嗎?
2.大概多久會得知應對方應賠的金額?
3.我要到哪得知審件的進度?
4.寫了這張對方就一定必須賠償對吧?
5.其他有什麼可以讓我知道的?
感謝各位~~
我要問的問題是
1.這表格如果法院收到之後是需要開庭嗎?
2.大概多久會得知應對方應賠的金額?
3.我要到哪得知審件的進度?
4.寫了這張對方就一定必須賠償對吧?
5.其他有什麼可以讓我知道的?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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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還是一樣很堅持自己的作法,這樣會少拿很多喔。
1.是
2.開庭再談
3.開庭後才知道
4.不對,對方可以有異議,你有肇事責任30%,所以可以打7折。
5.我還是可以幫到你,就看你要不要我幫忙了。
連這都會忘記,表示你不用心,會要費用的,
表示民事訴訟,一千元是聲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