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給房客,結果非本人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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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給房客,結果非本人住,變成他的朋友住,且出入好像較複雜,當初簽約時說是本身要住而已,,結果卻非本人,變成他的朋友,上個月房租也未繳,合約期限是到年底,若要他們儘快搬離,該如何處理?請教專業人士的大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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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da avatarHedda2010-04-10
基本上如果租屋者非本人住.就已經違約.等於沒有簽過合約.可能構成詐欺罪或侵占罪.因為他們也沒有附房租.到後來會變侵占.這可以告知那些住在那裡的人.請他們1週內搬離.不然的話請管區處理.如果對方搬走了.要把門鎖都換掉喔.以免他們又回去.現在的人沒有以前人單純.有些人很壞很惡劣.所以以後簽約要全部確認好.也要記得寫對方的戶籍.何身分字號.現在當房東要很小心.最好租給單純的人.對你也比較安全.希望能幫到你.祝你平安.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4-07
基本上簽約跟居住者不同人的時候房東就有權力終止租約而且繳租金ㄝ不正常所以你可以用違約這部分請他們搬家了至於押金部分就看您自己當上月欠ㄉ要先扣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