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以下問題:本人因為持有搖頭丸(0.3克)與K他命(0.3克),於臨檢時被警察逮捕.本人為初犯,沒有任何前科.也沒有使用藥物,所以驗尿應該是陰性的.目前一萬元交保中,尚未開庭.想請問:(1)我如何爭取緩起訴?我真的不想留下任何前科,根據我查到的資料,持有如被判易科罰金,仍有前科!有說法是說若是你的情況非常的"特殊"..例如工作性質不能有前科..可以在檢察官開偵查庭的時候說明原因請求以社會公益或是捐款換緩起訴的處罰-->這可行嗎?因為我的�
持有二級毒品想争取緩起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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