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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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近日發生交通故事,從家裡出發不到一分鐘時間,此巷口為【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我:左方車:機車】行經路口確認右上方凸透鏡及左右無來車時即通過【對方:右方:機車】從右手邊撞來,我原地倒地,他滑行至他的右前方至少有一台半的車距我倒地後痛到說不出來,他有過來問傷勢,後來把我車子移開到旁邊,我並未答應右方車想私下合解,合解為一、二千的費用我不允詢此合解內容,我有坐救護車,此事故有造成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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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Ingrid2011-09-01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於近日發生交通故事,從家裡出發不到一分鐘時間,此巷口為【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我:左方車:機車】行經路口確認右上方凸透鏡及左右無來車時即通過【對方:右方:機車】從右手邊撞來,我原地倒地,他滑行至他的右前方至少有一台半的車距我倒地後痛到說不出來,他有過來問傷勢,後來把我車子移開到旁邊,我並未答應我方醫療費用��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9-01
推翻【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你要先立法才行.....你提出告訴....對方也能提出這時是雙輸....贏家是政府而且你占的比例比較多(肇事主因)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8-28
1你有過失傷害的權利對方也有雙方互控,爽到政府易科罰金完還是要賠2路權為主,違規為輔你會說那下次我也來橫衝直撞那是你的自由每次你都右方車算你賺到3想推翻可能要靠地面標線(少車道禮讓多車道先行)沒有其他決定性證據建議你省下那三千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A指揮人員B號誌(紅綠燈,閃黃閃紅)C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D少車道理讓多車道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F左方車禮讓右方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
Mason avatarMason2011-09-01
找民意代表修改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