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傷害案件的簡易判決處刑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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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廣大的版友們:

今年7/21遇到喝酒(酒測1.多)的騎士因為發生行車糾紛導致對方不給我離開,還動手推
我,把車推倒,所以我動手回擊,事後警察把我們兩方帶回做筆錄,他對我提告傷害,後
來9/8上簡易法庭
檢察官問我有無動手,是否要和解,我回答我有動手與要和解,檢察官說到時候在詢問對
方是否要和解,簡易法庭告一段落。

9/28號收到警察送來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分書,主文就是我與他互毆然後罰3000元
理由處則寫道
「本案雙方均不提刑法傷害告訴,惟受處分人所為業已危害社會安寧秩序,審均受處分人
僅因細故即互相鬥毆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安寧,妥處分文如主文表示。」

結果在今天收到檢察官聲請的簡易判決處刑書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請問這樣我接下來會面臨什麼判刑?
而且我都還不知道對方有無撤告,結果就先寄來簡易處決判刑,這樣後續該怎麼處理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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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1-11
你的閱讀理解能力…
Jack avatarJack2021-11-11
法律確實不好理解(汗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11-12
處分的依據是妨害社會安寧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1-12
簡易判決處刑最多就拘役 罰錢了事 別怕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11-12
簡易判決處刑最重是可以判6個月以下,不僅是拘役而已。
Liam avatarLiam2021-11-13
就是沒撤告才能起訴,你真的想和解就打電話或跑一趟法院查承辦股,再聯絡書記官轉達給法官
James avatarJames2021-11-13
傷害都撤回告訴的話,怎麼會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