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任職某公司,平日頗受主管照顧,今日主管交附一項任務,因領域陌生,小弟只好請求網上各位先進解答。簡單說明一下,受文者---小弟任職公司的負責人(函中所述第三人),但負責人早已不管事,長年定居國外,短期內亦不會回台。義務人---小弟任職公司的負責人親戚,但親戚間早已不相往來,亦無從得知緣由。PS.小弟有去電函文之承辦人,但承辦人表示無可奉告,僅表示可尋找代理人出席,但重點是不知事情來龍去脈,也不曉得要去哪找代理�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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