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調查局的證人通知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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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前兩日舍妹收到桃園調查站的證人通知書

待證事由為藥事法案查證

電話及聯絡人都已查證為真

打電話詢問對方,告知為台中的案子,

只是舍妹居住地於桃園,故由桃園調查站協助處理

原因為去年的一筆匯款予一位X小姐購買商品,

要我妹妹到調查站說明購買物等相關資訊

我妹回想,當時是在網路上看到X小姐再賣泰國減肥藥

有連續買了一陣子(約七、八次),但去年10月左右就沒再買了

因曾看過販賣泰國減肥藥是違反藥事法的,所以她很緊張,擔心會一併受罰

請問到調查站需要詳細說買了什麼東西?買了幾次嗎?

以上麻煩大家協助解答了,對方約定的時間是下週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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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9-21
藥事法只處罰販賣者,你妹妹只是買家,有什麼好怕的…
Agatha avatarAgatha2014-09-23
家人們都沒遇到過所以緊張,她自己又擔心,那麼她只要
Zora avatarZora2014-09-24
說明經過就好嗎?須要說買幾次之類的事情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9-25
沒錯,何時地買了多少錢的什麼藥,照實講就好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9-25
但她沒辦法非常確定共買幾次,只有約略印象,可以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9-27
將匯款資料、交易的網頁、吃剩的藥準備好就可以了。
Kumar avatarKumar2014-09-28
都沒有留下耶,只有一些通知對方匯款完成的簡訊,但不
完整,也可以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14-10-03
匯款會有資料去印就好了
Edith avatarEdith2014-10-06
買藥無罪,但若買的有毒品....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10-1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0, 11,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