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收押禁見期間曾違規被主管辦理禁止書信接見2個月無水獨居房5天收押後2個月就交保候傳如今判刑確定需入監服刑5年本人戶籍高雄,開庭也都在高雄99年9月收押12月交保本人初犯102年近期需服刑1:想請問這個紀錄會存在嗎?2:會影響我現在準備要正式服刑的分數爭取的速度嗎?3:之前曾經收押禁見的2個月是扣在前面的2年半呢還是算在假釋裡面呢4:初犯申報假釋為刑責的一半開始申報那每申報一次來往的時間為多久呢5:報到當天我需要直接先帶些甚麼東西呢6:會與同案件的人同時間執行嗎?7:一般新收房需待多久才能下工廠呢8:會有移監的可能性嗎?9:如果在裡面選擇的話有哪些空缺比較好呢10:雜役與下工廠還是其他一些空缺分數拿的快慢有差嗎?哪個比較快?11:服刑期間想讀書升學可以嗎?12:另外本人目前還有一件恐嚇案件這準備移送地檢�
收押禁見期間曾違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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