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邏輯跟法律邏輯? - 法律
By Todd Johnson
at 2011-12-24T02:25
at 2011-12-24T02:2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owerslide (Shanghai Girl)》之銘言:
: OK,把你的問題Wittgenstein的話理解就是這樣
: 他認為我們語言能描述的世界就是客觀存在的世界
: 那些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不對喔......
「語言能描述的世界」不等於「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Wittgenstein有個著名的譬喻,
即認為語言規則像是新舊交錯的城鎮,
而這新舊交錯組織起來的語言規則取決於非理性的使用習慣與傳統,
並非邏輯,──有時語言規則甚至是反邏輯的。
簡單舉個例子:
外國人永遠搞不懂為什麼中華隊不管是「大勝」或「大敗」日本隊,
都是中華隊贏......
而語言規則與邏輯的區辨,
其實也出現在你引的那篇文章中......
: 而那些超越邏輯檢驗的世界
: 譬如說價值觀
: 是無法被語言精確地描述的
同上,是你自己引的文,
但顯然自己沒有搞懂邏輯跟語言規則是不同的,
價值觀是不是超越邏輯的姑且不論,
但「超越邏輯就是無法被語言精確描述的」?
我想前面中華隊永遠是贏家的例子就可以反駁你的說法了。
: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沉默
: 否則會徒勞無功
: 而很不幸的
: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的一個世界
: 它所描述的除了客觀存在的現象外
: 更多的是無法被與精確描述的價值觀
你這邊很輕率地拼湊了些哲學字眼想指出「法律條文是什麼」,
實在讓我無法掌握你的意思......
如果某物是「客觀存在的」,通常就不會說它只是「現象」,
因為「現象」是經過主觀取捨過的。
至於價值觀是否就是無法被精確描述的?
我也不置可否,
純粹的價值觀當然是可以被精確描述的,
比如我們會用「正義」與「自由」去指涉我們心中某種特定的價值觀,
我想,
你說的「價值觀」或許指的是雜揉了對具體個案進行價值觀判斷的綜合命題吧?
不過那就不是價值觀本身無法被精確描述。
用法律三段論法來說,
乃是大前提與小前提之「涵攝」是否健全,
其實總是取決於簡單論證中,
還有許多於被明示的小前提之外的、被忽略的條件。
: 而偏偏我們又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 所以就不斷地用一個接著一個的解釋來填補漏洞
: 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真正面對問題
: 即語言面對價值觀描述的鴻溝是無能為力的
我也可以說,
其實是為什麼你以為其他人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其實是為什麼你偏偏要相信語言不是萬能的?XDDD
語言是人類所能掌握最有效率的理性工具,
因此人類用語言來理解世界是成本最低的方式,
所以至今我們還是依賴語言;
而這跟我們是不是認為「語言是萬能的」根本無關,
「我們相信語言是萬能的」根本是你自己劈頭下的斷語......
如果人類咸信語言這麼萬能,
為什麼歷史上的紛爭常常還是選擇用拳頭解決事情呢?=_=
: 至於後面那段引文是在解釋數學語言的特性
: 以上,報告完畢
: ※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 很典型的虛張聲勢的反問法......
: : 就是因為讀過,我才會有這種疑問好嗎......=_=
: : 雖然上次被逼著念哲學研究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 : 但起碼看到你前文提及Wittgenstein的前期與後期的兩種陳述,
: : 「指的是同一件事」,
: : 我會很警覺你的「同一」到底是指什麼?
: : 進而,你的引用跟你的論證又有何證立關係?
: : 因此在我確信自己真得懂Wittgenstein這句名言在說什麼的前提下,
: : 說實在的我真的看不懂你為什麼要拿Wittgenstein替你背書......
: : 簡言之,
: : 我不是質疑你前段引的言有誤,
: : 也不是質疑你的後段的見解沒有見地,
: : 而是當你拿前段引言要論證自己的見解時......
: : 我是覺得你沒必要搬Wittgenstein出來砸自己的腳......
--
: OK,把你的問題Wittgenstein的話理解就是這樣
: 他認為我們語言能描述的世界就是客觀存在的世界
: 那些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不對喔......
「語言能描述的世界」不等於「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Wittgenstein有個著名的譬喻,
即認為語言規則像是新舊交錯的城鎮,
而這新舊交錯組織起來的語言規則取決於非理性的使用習慣與傳統,
並非邏輯,──有時語言規則甚至是反邏輯的。
簡單舉個例子:
外國人永遠搞不懂為什麼中華隊不管是「大勝」或「大敗」日本隊,
都是中華隊贏......
而語言規則與邏輯的區辨,
其實也出現在你引的那篇文章中......
: 而那些超越邏輯檢驗的世界
: 譬如說價值觀
: 是無法被語言精確地描述的
同上,是你自己引的文,
但顯然自己沒有搞懂邏輯跟語言規則是不同的,
價值觀是不是超越邏輯的姑且不論,
但「超越邏輯就是無法被語言精確描述的」?
我想前面中華隊永遠是贏家的例子就可以反駁你的說法了。
: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沉默
: 否則會徒勞無功
: 而很不幸的
: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的一個世界
: 它所描述的除了客觀存在的現象外
: 更多的是無法被與精確描述的價值觀
你這邊很輕率地拼湊了些哲學字眼想指出「法律條文是什麼」,
實在讓我無法掌握你的意思......
如果某物是「客觀存在的」,通常就不會說它只是「現象」,
因為「現象」是經過主觀取捨過的。
至於價值觀是否就是無法被精確描述的?
我也不置可否,
純粹的價值觀當然是可以被精確描述的,
比如我們會用「正義」與「自由」去指涉我們心中某種特定的價值觀,
我想,
你說的「價值觀」或許指的是雜揉了對具體個案進行價值觀判斷的綜合命題吧?
不過那就不是價值觀本身無法被精確描述。
用法律三段論法來說,
乃是大前提與小前提之「涵攝」是否健全,
其實總是取決於簡單論證中,
還有許多於被明示的小前提之外的、被忽略的條件。
: 而偏偏我們又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 所以就不斷地用一個接著一個的解釋來填補漏洞
: 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真正面對問題
: 即語言面對價值觀描述的鴻溝是無能為力的
我也可以說,
其實是為什麼你以為其他人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其實是為什麼你偏偏要相信語言不是萬能的?XDDD
語言是人類所能掌握最有效率的理性工具,
因此人類用語言來理解世界是成本最低的方式,
所以至今我們還是依賴語言;
而這跟我們是不是認為「語言是萬能的」根本無關,
「我們相信語言是萬能的」根本是你自己劈頭下的斷語......
如果人類咸信語言這麼萬能,
為什麼歷史上的紛爭常常還是選擇用拳頭解決事情呢?=_=
: 至於後面那段引文是在解釋數學語言的特性
: 以上,報告完畢
: ※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 很典型的虛張聲勢的反問法......
: : 就是因為讀過,我才會有這種疑問好嗎......=_=
: : 雖然上次被逼著念哲學研究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 : 但起碼看到你前文提及Wittgenstein的前期與後期的兩種陳述,
: : 「指的是同一件事」,
: : 我會很警覺你的「同一」到底是指什麼?
: : 進而,你的引用跟你的論證又有何證立關係?
: : 因此在我確信自己真得懂Wittgenstein這句名言在說什麼的前提下,
: : 說實在的我真的看不懂你為什麼要拿Wittgenstein替你背書......
: : 簡言之,
: : 我不是質疑你前段引的言有誤,
: : 也不是質疑你的後段的見解沒有見地,
: : 而是當你拿前段引言要論證自己的見解時......
: : 我是覺得你沒必要搬Wittgenstein出來砸自己的腳......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GOGOBOX上傳影片違反著作權
By Emily
at 2011-12-24T01:24
at 2011-12-24T01:24
關於(法律保留)事項問題?
By Doris
at 2011-12-24T00:00
at 2011-12-24T00:00
要如何定義區分是或非為中央法規標準規� ...
導遊領隊國家考試要如何讀書才會考上
By Dinah
at 2011-12-24T00:00
at 2011-12-24T00:00
謝謝囉
公司合併可否先結清舊制年資
By Rae
at 2011-12-24T00:00
at 2011-12-24T00:00
防衛過當如何論罪
By Barb Cronin
at 2011-12-24T00:00
at 2011-12-2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