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偽造文書跟侵佔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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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爺爺過世,留下郵局保險金的受益人是阿嬤,
阿嬤因腦中風無行為能力,已經躺在醫院三年,
父親為財產清冊人,因為向法院申報財產清單明細更新,
無意間發覺這筆保險金去年三月已有人領走這筆保險金,
實際上阿嬤監護宣告4月底才成立,(監護人是兩個叔叔),
父親去跟總局投訴經過調查,去年有人領走這筆錢,
當時阿嬤無監護人,無阿嬤委託書,只憑身分證郵局就讓他領走支票,
連保險支票上都沒寫“禁止背書轉讓”,某親戚在該局工作,
一年後我們發現了,郵局昨天電話告知已“恢復原狀”把錢存回去再重新辦理程序,
我們想知道誰去領走這筆錢?經手人是誰?
郵局的人又推來推去的不願告知,
是否該報警處理?郵局嚴重疏失,又想大事化小。
沒有道理拿了錢被發現才還回去郵局就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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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9-05-24
你如果不想大事化小,你就去地檢署告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5-27
這件事可大可小,畢竟妳們申請監護宣告是4月,換言之在這
之前,都可以認定是 有行為能力之人
Poppy avatarPoppy2019-05-27
懂嗎? 郵局依法發出支票,然後被受益人領走,合理吧~
Sarah avatarSarah2019-05-28
所以,看你家是怎麼看的,更何況現在監護權不在你家身上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5-29
當事人(阿嬤)的監護人才有權提告吧.... ^_^
你爸是爺爺的財產清冊人,保險受益人不是爺爺,無權管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5-31
提問者的父親應該是阿嬤的財產清冊人,樓上似有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