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婚議題求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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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rin
at 2019-05-20T23:28

Table of Contents


朋友認識一個大陸女孩

因為相愛所以想結婚

可是女方在大陸有配偶

但是沒辦法離婚

他們有在網路上爬文

發現依我國法規重婚相關法律

“在允許重婚的國家重婚不須受罰”

“在國外結婚只要符合當地結婚法規我國就承認婚姻”

以上兩點認知是否有誤?

另外提問兩個問題

第一,重婚的部分我國法律是否承認婚姻效力?

第二,這樣重婚會受到大陸法律的處罰嗎?

以上,求各位專業的法律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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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9-05-22T07:53
重婚罪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9-05-26T05:44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你要先在大陸取得結婚證,才能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9-05-29T00:59
不過,總覺得中華民國政府很奇怪....
要現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然後才能在台灣登記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9-06-01T05:48
阿哩哩..........那對岸當局是以什麼身分認可台灣人?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9-06-03T18:34
單身證明就過不了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9-06-06T11:49
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1項,結婚之要件依行為地之規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9-06-06T15:10
定,大陸那邊重婚無效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9-06-06T21:29
二、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9-06-07T06:09
大陸那邊罰雙邊,似乎還包括事實婚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9-06-10T14:41
你的認知也有誤,涉民法第46條,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9-06-12T00:07
人之本國法,實質要件非重婚這邊就不會過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9-06-12T04:45
兩岸人民婚姻應優先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而非涉外民事適用法。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9-06-15T22:56
實務上,是先到大陸辦理結婚登記(結婚在此時發生效力
),再來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因為大陸人士不能以為了
辦理結婚登記為由申請來台。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9-06-17T09:49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那邊我有說呀,他提問查到的"在國外結婚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9-06-21T00:16
只要符合當地結婚法規我國就承認婚姻”前提不是建立在當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9-06-24T17:34
哦哦,我知道你說的點了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9-06-26T05:09
大陸人跟台灣人跑去允許重婚的國家重婚,依52條1項,要件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9-06-30T05:23
依據行為地法,這樣重婚有效;然後依44條限制適用只限制
適用大陸地區違反公序良俗XD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9-06-30T20:12
目前我看一本國際私法的書,是說《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9-07-04T02:16
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有關結婚要件部分是指形式要件及
實質要件,都依行為地之規定。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9-07-05T00:59
我個人是覺得這一條立法立得不好。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07-06T12:07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的立法較好,實質要件依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9-07-07T06:05
各當事人之本國法(本文);形式要件依當事人一方之本
國法或舉行地。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9-07-08T13:59
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及衍生之法律事件,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規定,是要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9-07-11T06:08
優先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9-07-12T21:52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宗明義就是 統一的法 啊~~~~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9-07-14T05:52
只是,不知道藍委現在若反過來噹執政黨立委跟閣揆
是不是又推給說 "這是國民黨立的法" .... :D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9-07-15T22:1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前文: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就法律角度來看,目前的憲法就是一中憲法,不然就修憲
或制憲唄。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9-07-19T19:30
之前在八卦板也有講過,明明台灣根本沒把大陸看成同位階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9-07-21T17:08
修憲的門檻那麼高,搞到十幾年都沒修憲了。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9-07-24T20:10
講白一點就是 堂堂中華民國 vs 小漢的 大陸當局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9-07-28T17:05
我猜當初寫行為地也是要避開比較敏感的議題,如果按照涉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9-07-29T12:52
民法那樣的立法例,就要寫成依各當事人之本國法XD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9-08-01T06:53
其實也不難理解,本來兩岸實質事務就是盡量不要提主權這
部分....
兩岸條例也明講,大陸地區是 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9-08-02T22:25
對於對岸統領當局,也是用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關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9-08-06T15:49
台灣未曾尊重對岸政權機關,又奢望大陸以對等態度面對台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9-08-11T08:10
灣....這個嘛......?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9-08-14T12:49
蔡總統說 台灣不接受一國兩制,卻用自己的一國兩制,來跟
對岸作交流......有時候看到也是會暈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9-08-18T11:36
不過仔細對照,本國法主義立法部分,也都是改成依該地區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9-08-21T10:30
大概真的像T大說的,當初立法沒弄好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9-08-24T14:08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沒考慮到萬一「行為地」是「
第三國」的問題,照理說用目的性限縮解釋,將行為地
限縮解釋為大陸地區或台灣地區即可,但我不清楚是否
有人這樣子主張?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9-08-29T02:29
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的法律關係,有點像是介於內國人與
外國人之間。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9-08-31T07:12
哈,有看到了,41條第三項,本章所稱行為地指在臺灣地區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9-09-02T05:34
或大陸地區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9-09-02T12:29
我也看過了,該條例已明文規定將行為地限縮為台灣地區
或大陸地區。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9-09-04T02:44
據我的了解啦!大陸那邊的結婚登記審得比台灣還嚴格,
重婚基本上就登記不了了。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9-09-08T08:05
很奇妙的立法模式,限縮的舉行地法主義XD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9-09-11T15:08
登記不了應該要慶幸,怕只怕真的完成登記(抖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9-09-14T03:40
台灣人與大陸人結婚之準據法判斷基礎:
(一)行為地在台灣地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下同)第2條第1款)或大陸地區(第2
條第2款):依第1條及第41條第3項,以第52條為準據法
之判斷基礎。
(二)行為地在第三國:以《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46條為準據法之判斷基礎。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9-09-16T10:04

以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重婚都是不合法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9-09-18T08:45
的,後婚是無效的。

關於離職後追討薪資問題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9-05-20T22:57
公司離職半年後 打電話告知當初假多請了(多給了) 希望我把放假的時間換成薪水 補回來! 但假是公司給的 當初請假也是照流程請 沒有給這些假我也不會請!! 這樣前公司可以主張要求追回薪水嗎? - ...

網購平台COKORS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9-05-20T19:54
請問有人是否在此購物商品購買物品呢 COKORS嚴選商家 我3/20 購買商品,貨到付款 隔天發現商品有問題 請店家協助換貨 一直拖延戰術,說叫我耐心等待 我已經等了兩個月了 一直拿不到商品換貨 店家電話 住址都查不到 有人可以告訴我 該怎麼做嗎 謝謝 http://orryfre.rowfe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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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at 2019-05-20T19:32
5/17被口頭及書面通知資遣,年資未滿一年,資遣日期押5/31 公司都沒有找人來交接,104也未開職缺 今天聽到經理說如果我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話,公司有權利對我索賠提? 本人職位是採購,最近有些貨要出口國外,交貨日期因工廠排程、船期皆押6月中,現在客人盧小小要提前至5月底出貨,不然就威脅不訂,但工廠沒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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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nna
at 2019-05-20T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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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19-05-20T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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