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要辦理拋棄繼承 - 法律Hazel · 2019-09-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奶奶於七月多過世,留下大概現值幾百萬的不動產遺產 第一順位為父親及姑姑們 原本是要直接過戶給內孫,但是這樣第一順位全部都要拋棄,且會產生出第二順位的繼承人過多的問題 後討論直接由一個姑姑全部繼承及過戶,之後處理資產後再來處理分配的狀況 問題來了,父親因為欠國稅局不少錢,是不是需要去辦理拋棄繼承,不然會被查稅導致被強制執行呢? (就算分配後父親也不會經手及繼承到任何資產) 繼承的姑姑後續處理財產是否會產生行政流程的困擾? (父親不會主張要有他的那份資產) -- 法律All CommentsFrederic2019-09-25令尊要去辦理拋棄Erin2019-09-26權利可以拋棄,協議則屬實際支配,故意配給其他繼承人則國稅局可以追....Hedda2019-09-29姑姑贈與他人會有贈與稅,然後她如果不給就是她的啦Rebecca2019-09-30如果人品不錯就沒有後段問題,只有贈與稅Related Posts收到莫名其妙的存證信函房東惡意苛扣押金YouBike還車救濟身心障礙 照顧責任車禍受傷的過失傷害告訴...一定得經調委會調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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