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的切結書?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要把一個圖案拿去登記商標~腦海中有基本構圖~自己畫得很醜~想找專人幫忙繪製出來~可是又擔心日後有什麼版權~智慧財產權的問題衍生~因為我對那些不懂~如果要找專人幫我畫出來~除了要求幫忙畫的人保密內容以外~並且放棄所有相關權利而歸我~那是不是商議對方簽署什麼樣的切結書?請幫忙提供我正式範本好嗎~謝謝~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0-11-23
大大))))如同David大大所說的.著作權法都規定好.第十一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第十二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
Sarah avatarSarah2010-11-22
DAVID大大解釋"著作權"部份相當仔細喔。商標是先登記以及屬地主義制的。商標是以近似原則,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不會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審查依據。並且,其表示之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或其聯合式所組成,應具識別性足以表彰商品或是服務標識與他人之差異性!因此任何未經商標權人同意而使用該商標於商品或是服務類別上,皆屬商標侵權。一般用語或是通俗文字不能當作申請商標的標的,必須聲明不得
Mary avatarMary2010-11-21
依著作權法規定,出資人如果沒有跟受雇人有特別約定時,著作權就屬於出資人的,因此無須畫蛇添足了。第二節 著作人法條第十一條 內容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法條第十二條 內容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