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網誌上寫文章罵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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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mchow76 (湯姆蕭)》之銘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最近我在瀏覽大學同學的網誌
: 發現有一個同學在他自己的網誌上寫文章罵我
: 把我寫的非常不堪入目
: 像是什麼:
: 行為窩錯、吃辣喝香
: 禿驢植髮、一切泡湯
: 他有馬子、壞事成雙
: Girl看仔細、裝深情、假體貼、多的是蒼蠅
: 那種level別跟他交往呀!
: 只會在圖書館裡把妹
: 大夥一起幹掉LP同學等等...
: 我的暱稱叫老蕭
: 在我的系上只要叫[老蕭]就會知道是我(只會有我一個)
: 而在他的網誌裡也是用老蕭來稱呼我的
: 雖然沒講到我的本名但我一看就知道是我
: 在此我想懇求懂法律的各位大大
: 他這種行為算不算是毀謗罪呢?
: 如果我想要採取法律途徑
: 應該用什麼方法才能替我討回公道呢?
: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毫無疑問
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罪
並且
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條,19條,184條,195條)
侵害你的姓名權,名譽權
可以請求撫慰金

時效限制:從被害人知悉起2年失效或是從案發已經過了10年才失效

註:綽號也在姓名權的保護範圍之內,只要可以證明此綽號有一定的人知道,可以代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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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09-08-05
誹謗罪
Hedy avatarHedy2009-08-10
感謝您的回答 但我另外想問他那篇文章是2006/12/16的
Ina avatarIna2009-08-11
都過了這麼久了還告的成嗎? 還有那個回應的織田上總介
我知道它是誰 也想對他提告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Emily avatarEmily2009-08-14
刑事我不是很確定,不過民事的時效還沒過,可以告
民事賠償要在你知道這件事情2年內提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9-08-16
那個織田基本上也可以告
Cara avatarCara2009-08-18
感謝1樓糾正
Carol avatarCarol2009-08-19
我不懂法律 2006/12/16 兩年 2008/12/16 時效過了吧!!?
Mary avatarMary2009-08-21
是2006年...我一直看成2008 時效已經過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8-24
不對,"2年"是指當事人知道此事才開始起算!!!!!!!!!!
Hardy avatarHardy2009-08-24
重申,2年是從知道此事開始起算的!!!
原PO最近才發文,應該可以推論他最近才知道(2009年)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8-27
我確實是最近才知道這件事 掙扎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告他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8-29
想說還是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再來做決定...
Necoo avatarNecoo2009-08-30
樓上放心 時效還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