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女友已經分手幾個月,她前些日子為了她以前辦的網路費用到我家大吵大鬧,還對我母親不敬。她之前拿我10萬塊借她的朋友,我還在考慮的時候她自行先用我的金融卡匯款借她朋友,這個我就算了。畢竟她朋友也有每個月五千塊在還我。現在問題是,她為了網路費用幾千塊,因為我不想給他,她就說要找他朋友拿本來應該要還我的錢,目前還剩下四萬五千塊,她傳訊息說全部要拿走。請問有相關法律途徑可以訴求嗎?先是未經我同意用我的金融
有相關的法律途徑可以訴求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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