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傷害罪的案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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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以下是事件發生的緣由

昨天我跟一些朋友在公園打球

因為現場人數打球人數比較多

所以我們決定不在給別人報隊參加

但是有一位先生A

他表明沒有這種事情(他一定要打就對了)

然後就拿球在我們打球的地方鬧

後來想說算了退一步,就讓他們報隊

======以上我個人在現場,後來我有事先離開了======

依照現場的朋友轉述

因為打球肢體上的碰撞

這位A先生直接向我朋友揮拳並打到我朋友B

B也有反擊一下

之後A就在場邊撿了安全帽揮擊B的頭部

B又反擊,造成A有流鼻血

(我們有朋友當人證,但其他民眾不願意幫忙,有驗傷單,但是應該沒有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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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想請問幾件事情

1. 在不和解的前提互相提告且傷害罪成立的情形下,雙方都會留下案底嗎?

2. 如果要和解的話,我們需要找那些單位的幫忙?

3. 如果要提告的話,我們可以到哪些地方尋求免費或是付費的諮詢?

以上麻煩大家的解答

最重要的是,我朋友很怕留案底
我在上面爬文看起來好像會有案底,但是良民證不會有標示?

因為我不是念法律的,所以我也想知道
"到底在法律上的案底定義是?"

謝謝各位的幫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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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5-09-05
只要被告一定就會有案底阿..不管最後起不起訴~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9-06
傷害都不標,那要標什麼
Carol avatarCarol2015-09-09
決定不在給別人報隊參加<-這是剝奪使用公園權利嗎?
Mia avatarMia2015-09-10
案底要判決確定後才會有案底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9-15
自行和解即可 如果要找第三方可找調解委員會
Sandy avatarSandy2015-09-20
各地方法院皆有訴訟輔導 可以去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