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 - 法律
By Mia
at 2015-09-04T01:56
at 2015-09-04T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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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大約在2011年時我父親因為車禍的官司一轉眼也到現在了...
目前我家、我爸老家的不動產依舊是被假扣押的狀況。
爸爸是公務員,每個月薪水也都被扣住
有時候在家裡真的能避免提到就避免,畢竟我父親的個性一提到這件事神經就很敏感。
中間經歷過父母親常因為這件事吵架,但時間一久久時後就好像忘了有這回事。
等到一有法院的信件,又會維持一段時間的低氣壓....
哥哥基本上都不過問也不怎麼關心這件事
我有時候也私心覺得爸爸好難溝通,一想關心就常常要忍受爸爸的脾氣
當初只是剛畢業,現在也踏入社會每天忙著工作,有時候也想逃避就擺著
畢竟我不問爸爸也不提進展...但最後每隔一段時間還是會偷偷翻法院的信關心
媽媽年輕到現在攢了一些錢,很想給自己老年退休有個保障
雖然沒很多,但每當想要做些資產配置
又都會被爸爸的情緒牽扯(EX我現在官司沒結束,賠多少都不知道....etc)
--------------不好意思前面太多情緒文QQ-----------------------
目前情況:刑事已解決,剩下民事判決部分
104年現況...已到最高法院,但
"駁回上訴人請求給付勞動能力減少損失新台幣四百三十萬
六千四百十二圓本息之上訴暨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所以..感覺又是遙遙無期了
以下為判決的歷程
100年於士林地院判決: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參拾萬柒仟壹佰玖拾捌元及自
民國一○○年八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
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萬元及自民國一○○年八月四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102年於臺灣高等法院判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1年12
月26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PS:中間檢察官曾建議200萬與對方和解,我父親接受但對方不接受QQ
依舊很堅持勞動力減損部分...今年年初,我無意間看到對方的臉書
包含工作上的發文與穿戴工地護具的照片、運動打球的發文...
也都留存下來提供給父親(全部都是公開,無好友都可以看的到)
希望能對父親有幫助...
想問各位版大,因為我真的不是很懂官司流程
總覺得這件事應該要到尾聲了,卻又好像遙遙無期
就以假扣押這件事,我家房子價值1000萬以上,南部老家我是不清楚價值
但永無止盡的假扣押不動產、又同時扣住我爸的薪水
這樣不會違反比例原則嗎Q"Q
好想知道這件事甚麼時候可以告一段落.....
----以下為2011年原PO文,感謝當時給我一些建議的版大----
※ 引述《shellydoll (批哩啪啦娃)》之銘言:
去年12/5的時候
父親開車載我去考試的回程途中
左轉時一台機車疾駛撞上我爸爸的車
當時我爸爸車速相當慢 但路口沒有監視器能證明
撞的位置約在車門與前輪附近
最後是判定我爸爸的車沒有禮讓直行車
12/5號到現在
即使對方早就出院了
我爸爸想去探望都不得其門而入
對方只說要交給律師談
還說了 希望和解 不要上法院對大家都好之類的話
今天對方的律師找我爸爸及保險公司談
估計賠償竟高達600多萬....
理由是對方因此開了心臟手術
造成中度殘障(證明已發)
除了醫藥費用
還有一些未來生活及工作的賠償等
今天看爸爸很不知所措真的很擔心
對方開的價額根本不是打算和解
但一旦上法庭
高額的律師訴訟費用對家裡來說根本難以負擔
目前家裡還有房屋貸款
萬一最後房屋被查封 生活都成了問題
想在這裡懇請大家給點意見
謝謝大家Orz...
--
目前我家、我爸老家的不動產依舊是被假扣押的狀況。
爸爸是公務員,每個月薪水也都被扣住
有時候在家裡真的能避免提到就避免,畢竟我父親的個性一提到這件事神經就很敏感。
中間經歷過父母親常因為這件事吵架,但時間一久久時後就好像忘了有這回事。
等到一有法院的信件,又會維持一段時間的低氣壓....
哥哥基本上都不過問也不怎麼關心這件事
我有時候也私心覺得爸爸好難溝通,一想關心就常常要忍受爸爸的脾氣
當初只是剛畢業,現在也踏入社會每天忙著工作,有時候也想逃避就擺著
畢竟我不問爸爸也不提進展...但最後每隔一段時間還是會偷偷翻法院的信關心
媽媽年輕到現在攢了一些錢,很想給自己老年退休有個保障
雖然沒很多,但每當想要做些資產配置
又都會被爸爸的情緒牽扯(EX我現在官司沒結束,賠多少都不知道....etc)
--------------不好意思前面太多情緒文QQ-----------------------
目前情況:刑事已解決,剩下民事判決部分
104年現況...已到最高法院,但
"駁回上訴人請求給付勞動能力減少損失新台幣四百三十萬
六千四百十二圓本息之上訴暨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所以..感覺又是遙遙無期了
以下為判決的歷程
100年於士林地院判決: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參拾萬柒仟壹佰玖拾捌元及自
民國一○○年八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
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萬元及自民國一○○年八月四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102年於臺灣高等法院判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1年12
月26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PS:中間檢察官曾建議200萬與對方和解,我父親接受但對方不接受QQ
依舊很堅持勞動力減損部分...今年年初,我無意間看到對方的臉書
包含工作上的發文與穿戴工地護具的照片、運動打球的發文...
也都留存下來提供給父親(全部都是公開,無好友都可以看的到)
希望能對父親有幫助...
想問各位版大,因為我真的不是很懂官司流程
總覺得這件事應該要到尾聲了,卻又好像遙遙無期
就以假扣押這件事,我家房子價值1000萬以上,南部老家我是不清楚價值
但永無止盡的假扣押不動產、又同時扣住我爸的薪水
這樣不會違反比例原則嗎Q"Q
好想知道這件事甚麼時候可以告一段落.....
----以下為2011年原PO文,感謝當時給我一些建議的版大----
※ 引述《shellydoll (批哩啪啦娃)》之銘言:
去年12/5的時候
父親開車載我去考試的回程途中
左轉時一台機車疾駛撞上我爸爸的車
當時我爸爸車速相當慢 但路口沒有監視器能證明
撞的位置約在車門與前輪附近
最後是判定我爸爸的車沒有禮讓直行車
12/5號到現在
即使對方早就出院了
我爸爸想去探望都不得其門而入
對方只說要交給律師談
還說了 希望和解 不要上法院對大家都好之類的話
今天對方的律師找我爸爸及保險公司談
估計賠償竟高達600多萬....
理由是對方因此開了心臟手術
造成中度殘障(證明已發)
除了醫藥費用
還有一些未來生活及工作的賠償等
今天看爸爸很不知所措真的很擔心
對方開的價額根本不是打算和解
但一旦上法庭
高額的律師訴訟費用對家裡來說根本難以負擔
目前家裡還有房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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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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