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唆罪的追訴期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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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80條的追訴期

死刑 無期徒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30年

假設某A 教唆B 在30年後再把某人給殺了

而B真的到了30年後才把某人給殺掉

此時A所犯的教唆罪該如何算?

是以B殺人才開始起算

還是A教唆行動結束時就開始算追訴期?

從刑法29教唆犯屬於從屬犯,若沒有正犯則無教唆犯

那如果教唆別人於追訴期後的時間在執行犯罪

執行犯罪者本人沒問題,但教唆者卻是在追訴期之前教唆的

在這30年期間,是根本沒有追訴期的問題嗎?或是視同犯罪未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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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6-01-17
實務有可能認為30年後才殺 是因為遭教唆嗎?
Jacky avatarJacky2016-01-19
如果著手整整了三十年才下手的話...基本上不可能啦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1-19
等了整整三十年才下手?又不是金庸小說...你要代替你爹報
仇!!殺了XXX,三十年後主角長大了跑去殺XDD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1-20
趙氏遺孤
Emily avatarEmily2016-01-24
張無忌好像也是這樣,小時候被母親叮嚀
Kelly avatarKelly2016-01-28
光等三十年才出手不算啊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1-30
這樣不會被算成是成功的教唆 這三十年中還得有些行動..
Cara avatarCara2016-01-30
K大,慢性殺人?每天放一些些批霜毒藥,30年就沒力氣 O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