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兩星期前,朋友甲(以下簡稱甲)借機車給朋友乙(以下簡稱乙),乙說要將車騎去台中,約星期日才會還給甲。但星期四、星期五,接連兩天,皆有許多朋友口頭指認"機車在彰化,不在台中",但根據乙的說法,星期日之前車子都會在台中。由於最近乙與我們這群朋友分裂,朋友丙(以下簡稱丙)說要帶甲去警察局報案,想告乙"偷竊",請問此時此罪成立嗎?又,星期六晚上,也就是乙約定將車交還給甲的前一天,甲與丙等其他同一群的朋友,
朋友借機車給人,那人說要將車騎至台中,機車卻出現在彰化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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