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機車借人,人不見了. - 法律Joe · 2015-01-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機車是我的名字,使用人是我哥,前陣子哥哥開刀,故將機車借給朋友,但是這一星期朋友不見了,打電話都關機,我今天去派出所問,警察說直接報案告侵占,因侵占是公訴罪,如果朋友將車歸還我就變誣告,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做???法律All CommentsUna2015-01-15誣告罪,依刑法第169條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Ina2015-01-13先告就對了~現在車子又不在你那哩!而且報案是有時間點的~將來還你在去警察局說明即可!要是現在發生事情~請問您如何去釐清機車現在是借人的~當然事先報案對你比較好啊!將來還您~您再去跟警察說明就好~您哥朋友以現在來看確實是侵占您的機車!將來要是上法院~有心或是無心~您都可對法官說~先保障自己在說!!!!Jacky2015-01-14基本上你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他期限內歸還,超過期限提告侵占就不會變成誣告,還有對方還你機車時你要查詢有無違規罰單Related Posts強迫購買,如何處理?車禍肇事責任判定車禍事件處理關於資遣費的計算下載youTube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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