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關詐欺罪相關問題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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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略)小弟因欠他人錢,協調於某日還款,並簽下本票但由於其他事故,無法於還款日還款,但我很積極想辦法要還錢只是我現在暫無還款能力,想去跟債主協調也怕個人人身安全所以暫時跟對方失聯但本人有信心於6個月後可以全數清償,只是對方等不了對方有傳訊給我說已報案,要告我詐欺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專家1.詐欺罪刑期2.傳票怎麼發?發到哪裡?如果沒去開庭會如何?怎樣會達到被通緝的狀況?3.遇到這種事要用什麼態度及方法去解決比較好?4.每次開庭間隔大概多久?我想拖久一點再開庭的話,最後一次開庭是什麼時候?(想等有錢跟對方和解)5.若和對方於法庭上和解,那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6.如果方面的話,請留即時通或MSN,以便諮詢有關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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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11-08-22
勇敢出面,去討論、去解決。詐欺罪的內容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你為了要得到他的錢,而騙了他什麼,那就是詐欺。傳票,會發到你的戶籍地,如果沒去開庭會命拘提,就是叫警察直接用抓的,拘提不到就通緝,通緝就是全國的警察都可以直接抓你,老百姓可以報警抓你。其實你並沒有詐欺的意圖,對吧?那就不要讓對方誤會,誤以為你故意騙他。欠錢還錢是小事,誠懇地跟對方協商還錢的方式和金額,法庭上也可以講,還有法官當你的證人,證明你很誠心要還,沒有騙錢的意思。找一個你能夠信任、也有能力處理這種場面的親人或朋友陪你去,一起討論出一個自己能夠負擔、對方能夠接受的結論。你並沒有犯下什麼殺人�
Erin avatarErin2011-08-22
版大就承辦協調個案而言提出以下淺見供你參考!雖不知你與原告債務關係的因果.但顯而易見是已刑逼民的方式要你出面處理.若在法院上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對你極不利.傳票會寄發到你的現居地或戶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