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內車道左轉,被機車正撞後保桿 - 法律
By Edward Lewis
at 2012-08-31T00:00
at 2012-08-3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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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十字路口(只有紅黃綠燈而已) 我開車於內車道 當時我這路口是綠燈 在行徑快到路口 已先打待轉燈 本要轉 但有一台機車突然從旁邊S行駛 我因要保持距離所以趕快踩煞車 因而後頭機車 突然撞上 我想請問那肇事責任歸屬 是屬於誰??
PS:我的強制險(附加第三責任險) 8/8過期 因在市區工作 所以單子都寄老家 我以為汽車跟機車一樣兩年繳一次 但已在8/26當天繳款 請問這樣保險業者會受理嗎? 如果受理 是要拿舊的保卡 還是新的保卡 那程序要如何做呢?
PS:我的強制險(附加第三責任險) 8/8過期 因在市區工作 所以單子都寄老家 我以為汽車跟機車一樣兩年繳一次 但已在8/26當天繳款 請問這樣保險業者會受理嗎? 如果受理 是要拿舊的保卡 還是新的保卡 那程序要如何做呢?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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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12-09-04T13:37
at 2012-09-04T13:37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依文中所述
(我開車於內車道 當時我這路口是綠燈 在行徑快到路口 已先打待轉燈 本要轉 但有一台機車突然從旁邊S行駛 我因要保持距離所以趕快踩煞車 因而後頭機車 突然撞上 )
本案係屬同車道內前後車之事故
與轉彎車及直行車之間之路權不同!!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
對方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對方應負起本案全部賠償責任!!
相關法條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一項第一款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一項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2.至於強制險過期部分
雖然我方已於事後投保
但是我方事故發生當下還是屬於無保車輛
故對方須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後後再依法向我方求償!!
相關法條如下: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一項第二款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2條第二項
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3.特別補償基金求償之時
我方可主張本案中我方並無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這樣子特別補償基金就無法向我方追償了!!
相關法條如下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2條第一項
特別補償基金依第四十條規定所為之補償,視為損害賠償義務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損害賠償義務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4.加油了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網友有任何其他問題
***的名字 來信或來電討論之
By Faithe
at 2012-09-01T21:30
at 2012-09-01T21:30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後車撞前車,後車完全責任
(2)
強制險 8/8 到期 8/26 繳費
某些情況成立下
強制險還是可以處於有效,可以理賠對方體傷醫療 ( 但是並非絕對 )
(3)
第三人責任險
需要你有責任才會理賠給對方
對方完全責任,你的第三人責任險不賠
另外第三人責任險沒有強制險那種繳費漏洞可以鑽
=====
新卡與舊卡都要保留
繳費收據也要保留
後面打期限的模糊仗時會用到
對方申請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你才會被追償
到時候可能要跟保險公司打官司免掉被追償
對方如果沒有申請,你不會被追償
=====
趕快去找對方和解
記得包含強制險,降低我方被追償的風險
雖說對方完全責任,但是不建議你跟他硬碰硬
降低對方提早和解的機率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交通公路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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