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駛在屏東市棒球路西向東行此路雙向各一個車道分道線為雙黃線,此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復興路378巷路口欲左轉,我車已經到達轉彎路口並有提前打方向燈,我看左後照鏡要準備往左打時未發現對方,我回頭看一眼對向車道再轉過頭看左後照鏡突然發現對方機車迅速逼近,車子此時為滑行狀態(腳放在煞車踏板上)我發現對方迅速逼近後,馬上踩下煞車,但是車頭已經有些微轉向,對方機車在我車靜止的同時擦撞到我左邊駕駛座車門和左邊
汽車左轉機車左側左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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