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左轉機車左側左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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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駛在屏東市棒球路西向東行此路雙向各一個車道分道線為雙黃線,此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復興路378巷路口欲左轉,我車已經到達轉彎路口並有提前打方向燈,我看左後照鏡要準備往左打時未發現對方,我回頭看一眼對向車道再轉過頭看左後照鏡突然發現對方機車迅速逼近,車子此時為滑行狀態(腳放在煞車踏板上)我發現對方迅速逼近後,馬上踩下煞車,但是車頭已經有些微轉向,對方機車在我車靜止的同時擦撞到我左邊駕駛座車門和左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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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1-21
玩文字遊戲[左後方]你主因按照情況,雙方同為肇事原因,一半一半=(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
Emily avatarEmily2014-01-20
1.提告的話,會告您過失傷害2."未注意左後方來車"...會這樣判個人覺得有點沒水準~~雙黃線本就不得超車,更何況是從內側也要左轉?就算這樣,也是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對方應負完全責任3.建議您去申請事故鑑定吧話說回來,對方為肇事主因,您是可以不需要理他所要求的鉅額賠償....因為再怎麼賠,都是他要賠您的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