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晚上下雨)我直騎(機車)與另一左巷子出來的機車擦撞,當下沒報警,不知誰對誰錯,但他有受傷我還送他去醫院,縫了4~5針,當下醫藥費約1500左右,由於雙方都有過失且他有受傷於道義上我賠了他1000元,誰知過幾天,她先生打來說傷者當天就住院(蜂窩性組織炎),但她說只是告知我一聲,就掛斷,隨後又隔兩天,他另一家人又打給我,說傷者住院多天我都沒去探望還說我一千塊就想打發他們,所以要我負擔一半~全部的醫藥費,不然他要去報警
沒有報警的機車擦撞車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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