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神的權力基礎為何??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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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meblessme (123) 看板: LAW
標題: [請益] 人權是誰給的??
時間: Wed Feb 24 13:53:26 2010

如果說人權是老天爺給的
那法律叫做天道
那當然是只有老天爺有資格收啦
可是如果只有老天爺有資格收
那國家憑什麼能命令任何人做任何事
或者命令任何人必需受到任何處份與待遇??
順便問一下 老天爺什麼時候下了命令給誰任何的規定呢??

如果說人權是人民給的
那法律是是民意 是社會契約
那只要違反這個契約
憑什麼人民不能夠依契約收回任何一部份或全部的人權呢??

如果說人權是普世價值
請問普世價值難道可以不等於民意嗎
如果可以不等於民意
那是誰有權力決定什麼是 普世價值
普世價值的解釋權 定義權 乃至於一切權利的基礎又在哪裡

或者都不是任何事物給予的
那法律給予或剝奪人民權力的基礎為何呢??
難道是拳跟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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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2-26
請找本法理學的教科書看吧 這問題吵幾千年了……
Liam avatarLiam2010-02-26
如果不想遵從國家制定的規範 就別當這個國家的國民吧
Jacky avatarJacky2010-02-26
我可沒說不守法阿
Oscar avatarOscar2010-02-26
不妨參考一下拙作本版第1272篇。相信能有不同角度的思考。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2-27
推 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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