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先輩的回應與指教
前一篇標題不妥,太主觀...
但就前面所說,像是照片無法判定是贈與或者
是汰換拿去扔,皆應當會有收據之類的吧?
那所以應該在區委會拿照片做質疑,是嗎?
p.s:這照片算是非經公開方式取得,能有辦法依此做主張
詢問嗎?
再麻煩各位幫個忙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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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標題不妥,太主觀...
但就前面所說,像是照片無法判定是贈與或者
是汰換拿去扔,皆應當會有收據之類的吧?
那所以應該在區委會拿照片做質疑,是嗎?
p.s:這照片算是非經公開方式取得,能有辦法依此做主張
詢問嗎?
再麻煩各位幫個忙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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