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我被前公司同事指證我拿了公司工讀生的薪水袋,她說她有看到,但當下
並沒有指証我,她真的當下有很多機會可以在我離開前先處理這件事,就算不敢直接
問我還是可以有機會去找主管來問我,但是她說因為她會怕,所以等我離開公司後才跑去
跟公司主管說這件事,公司主管立即
打電話給我,我就回到公司說希望報警來解決這件事,然後警察到了後就採集了
一張可能會有我指紋的紙張回去驗(因為如果我如同她所說是從那個袋子裡抽了
一抱錢,那碰到那張紙的機會很大,因為錢是用袋子包著),後來我也去刑事局做了
指紋驗證,然後事情大概過了快4個月,我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到了偵查庭那天,我
和她(證人)及公司老闆(算原告吧?因為是他去報警來處理的),我們同時進去應訊
但一開始時 檢查官就把人物給搞錯了,和我前去警局做筆錄時差很多,覺得問的有點
隨便,和我想像中的偵察庭差很多,事情好像也沒有問到重點,只問了我有沒有拿錢,
問了證人有沒有看到我拿錢,金額是多少?為什麼她當下看到我拿錢沒有立即指證?
還有拿錢的當下有沒有其它人在場?(但這個地方我和證人說的有出入,她說事發當下
只有我跟她2個人在辦公室裡,但事實不是這樣,當時我們的後面有坐了一位主管,如果
以她說的那個時間點,那個主管是在場的)但我有反駁這點
就這樣 我們的偵訊庭開完了,他們把筆錄給我們3個簽完名後 就沒有後續
今天我又收到第二次偵察庭的傳票,去開第二次還是跟第一次一樣問問題嗎?
之前我去做的指紋驗證,好像都不知道後續的情況,第一次檢查官也沒有提到
為什麼會這樣
其實心情真的很糟,一直不斷的要請假去開庭
想詢問版上的大家 後續該怎麼處理及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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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指証我,她真的當下有很多機會可以在我離開前先處理這件事,就算不敢直接
問我還是可以有機會去找主管來問我,但是她說因為她會怕,所以等我離開公司後才跑去
跟公司主管說這件事,公司主管立即
打電話給我,我就回到公司說希望報警來解決這件事,然後警察到了後就採集了
一張可能會有我指紋的紙張回去驗(因為如果我如同她所說是從那個袋子裡抽了
一抱錢,那碰到那張紙的機會很大,因為錢是用袋子包著),後來我也去刑事局做了
指紋驗證,然後事情大概過了快4個月,我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到了偵查庭那天,我
和她(證人)及公司老闆(算原告吧?因為是他去報警來處理的),我們同時進去應訊
但一開始時 檢查官就把人物給搞錯了,和我前去警局做筆錄時差很多,覺得問的有點
隨便,和我想像中的偵察庭差很多,事情好像也沒有問到重點,只問了我有沒有拿錢,
問了證人有沒有看到我拿錢,金額是多少?為什麼她當下看到我拿錢沒有立即指證?
還有拿錢的當下有沒有其它人在場?(但這個地方我和證人說的有出入,她說事發當下
只有我跟她2個人在辦公室裡,但事實不是這樣,當時我們的後面有坐了一位主管,如果
以她說的那個時間點,那個主管是在場的)但我有反駁這點
就這樣 我們的偵訊庭開完了,他們把筆錄給我們3個簽完名後 就沒有後續
今天我又收到第二次偵察庭的傳票,去開第二次還是跟第一次一樣問問題嗎?
之前我去做的指紋驗證,好像都不知道後續的情況,第一次檢查官也沒有提到
為什麼會這樣
其實心情真的很糟,一直不斷的要請假去開庭
想詢問版上的大家 後續該怎麼處理及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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