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保全有前科及總幹事不盡責,管委會可否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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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請教關於社區保全問題1.保全人員有前科,該保全公司已被政府罰款,那社區管委會還可以進行求償嗎(該有前科人員期間,社區沒有任何損失)2.總幹事在對申請政府補助事項裡沒有盡職,導致有些優惠事項沒有申請到,管委會可以對保全公司求償嗎??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教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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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5-20
第十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於本法修正施行,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者。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三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四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者。五曾犯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5-20
自從99年3月1日起,社區的自聘人員也適用於勞健保後,那麼社區管理委員會,所負擔的費用其實與委外保全公司差不了多少了!而最近,筆者也接到很多的社區來電,要求進行委外保全估價工作。(1)自聘時如因警衛人員疏失導致社區損失時社區管理委員會需自行吸收損失費用,另外社區主委可能要擔負刑事及民事責任。(2)自聘時如因總幹事及警衛人員監守自盜,社區除向相關人員追索外只能自行吸收。(3)自聘時如因警衛人員臨時請假或因故無法上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