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開會後都有會議記錄,社區住戶有時會提一些建議給管委會,管委會於會議上討論後再做出決議,會議記錄對於住戶的提案,好像有選擇性的公佈那一層樓那一位住戶提的,而管委會委員提案都不公佈是那一位委員提案,這樣好像不符合公佈的公平原則,那管委會是否已侵犯到住戶的隱私?若真的有侵犯到住戶的隱私,我們可以告管委會嗎?要告什麼?因跟管委會說,管委會都不理會,很可惡。另,管委會未得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任意為社區
社區開會公佈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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