曱將房屋租給乙.後來甲把房屋賣給丙.丙等待甲和乙的租屋合約到期後,向乙提出調高租金的要求.但丙不能接受.認為調幅太高了.那好.有人願意以丙提出的租金承租,但乙認為他是老租戶,有優先承租的權力又不願接受丙的租金.雙方僵持不下.乙没打算搬走,賴屋不走.但乙有將和甲承租時的租金按月提存法院.並以存證信函告知丙.現在,問題來了:1.丙能告乙侵占嗎?(乙有將租金提存法院)2.法律上有無優先承租的權利?3.乙和丙的租金談不攏,乙,丙雙方可向對方提�
租屋糾紛之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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