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決議記錄之送達如何認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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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屋時建商曾收一筆一萬元預收管理費,目前因社區運作正常因此在區分所有權會議中決議退還住戶該筆費用,且退費規則規定以公告及投信箱方式通知所有權人於一定時間內登記相關退費事宜,未於規定時間申請者,將不得再申請,而未申請者之費用將歸入管理費中,但因本人未住於該處,因此錯過申請時間,曾向管委會申訴但得到的結論是已於會議中決議,所以不得再申請,試問該管委會是否有權將這一萬元納入管理費中?另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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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3-01-20
蠻奇怪的區分所有權會議的決議事項,若只是預收管理費因社區運作正常而退款,那倒不如宣告請區分所權人一個期間內暫時不用繳納來的省事,也請版主先確認一下那筆1萬元是否有抵扣你每用需繳的管理費呢?如果是!你也沒有甚麼損失,本來就是預收的管理費。如果不是而被充公!那管理委員會的做法就有可議之處!親權了!因為預收管理費未申請退費,其預收的本質還在,其權益還是屬於你本人。2013-01-1915:58:32補充:修正部分內容!如果版主所�
Susan avatarSusan2013-01-22
『管理委員會是可以決議退回住戶所預繳的管理費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七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示申日月大大那是管委會的『職務』不是管委會的『職權』所謂職務是指應『依規則』行事並非可以『自定規則』 ...Showmore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1-18
是的!所謂的「退費規則」是否是「區分所有權會議中決議」?或僅是「管委會決議」?是個很重要的問題。2013-01-2009:39:24補充:請你再細看所有權會議中決議的退費規則,有無明文規定所謂的「規定時間內」是多少?2013-01-2009:42:00補充:如同回答者一號,你可以主張原建商所預收的管理費是你預繳的管理費。如果你堅持要退費?那請你再細看所有權會議中決議的退費規則,有無明文規定所謂的「規定時間內」是多少?2013-01-2023:11:44補充:很難相信,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1-18
該『退費規則』是否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2013-01-2003:07:22補充:『退費規則為所有權會議中決議的退費規則』『該費用也確實為買屋時欲收管理費,且退費規則已有申請者才退,無於規定時間內申請者,則直接歸入管理費中,不得再申請』也就是說版主所預繳的管理基金已被『合法』歸入『管理費』於此版主應主張該金額為預(已)繳管理費得以抵扣其他應繳之管理費而不是爭論可否退費的問題以上供參 2013-01-2017:07:06補充:『發放時間預定於101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