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費用由主管機關負擔的標準 - 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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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12-01-27T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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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4smss (56)》之銘言:
: 麻煩大家給我任何的意見都好!!
: 我鄰居有多項重大疾病(精神病+自閉症+曾犯多次自傷傷人舉動)
: 其他的症狀還有:
: 1.遇到人就不斷用強迫的口氣騷擾追問他人同一件事情,造成他人心理壓力
: 2.白天夜晚都會大吼大叫(他的鄰居都被影響到,都可以做証)
: 3.故意找機會摔碗筷來影響家人,鄰居
: 4.還打破他家玻璃窗,造成鄰居,家人恐慌
: 5.打他的家人
: 6.會隨手拿鄰居,商家的東西且不付錢
: 我們幾戶鄰居跟他的雙親溝通過,希望能讓他住院治療
: 但他的雙親卻說:
: "不想支付龐大的住院費用",如果政府肯幫助他們,
: 那當然能同意讓他強制住院治療.
: 我剛在網路上看到精神衛生法 第二十六條這段
: "嚴重病人依本法相關規定接受強制住院治療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
: 想請問大家關於費用由主管機關負擔的標準是什麼?
強制住院的標準在第41條。
簡單說:
1.嚴重病人(定義在第3條)
2.有傷人或自傷之虞

這兩項都是由精神科醫師判斷。
: 該患者以上的行為是否有達到"免費住院"之標準?
Yes and No.

首先,單就法條來說。
其他幾項到底能不能成立,恐有商榷之餘地。
"打他的家人",可能是有傷人之虞。(如果是近期發生。太久以前的就...)

只要有一名精神科醫師認定有全日住院必要,如果病人拒絕,就可以緊急安置。
兩天內經過兩名精神科醫師強制鑑定,確定有必要,就可以送申請給審查會。
審查會同意,就可以關60天。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延長。

不過實務上,不是每個醫師都願意淌這攤混水。
況且聽你說起來...
家屬似乎沒有很想讓他住院,只是你們鄰居想要,這尤其容易出問題。

被家屬帶來或騙來急診,被精神科醫師確診後
大部分案例還是會使盡渾身解數「說服」病人「自願住院」
萬不得已才會發動緊急安置的大訣,六個禮拜我才聽到1例。
(morning meeting會報前幾天的急診case)

再說,你的意思似乎是打算讓精神科醫師帶人上門去押人?
之前也有案例是父親請醫師帶人上門去押兒子
後來醫師被兒子告上法庭,罪名是妨害自由還什麼的。結局我忘了,總之纏訟很久。
父親都這樣,何況只是鄰居...願意淌混水的醫師恐怕...

考慮一下,檢警機關對於拘提或通緝之被告,無法院命令,也不過只能留24小時
一名精神科醫師判定就可以留至少2天,兩名精神科醫師判定就可以留至少5天。
審查會同意就可以留60天。法院除非病患或保護人聲請裁定否則不會介入。
這是很大的一個權力,自然必須審慎的使用。
: 感謝!

--
No guts no glory.

Neither is blood.

--

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2-01-28T10:56
結論 想辦法搬家實際點 = =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2-01-31T22:20
或許可以報案請警察來...社維法搞不好多少有用。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2-02-02T15:28
家屬被罰錢罰多了,可能就會比較願意帶去醫院...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2-02-05T17:26
有這種鄰居真的很困擾,而且常常是家人不願送醫,費用只是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2-02-09T22:53
藉口.我們以前有位鄰居是到了拿刀要殺他女兒,女兒才報警,
病人鎖在家裡不肯開門,相關單位才破壞門進去把他帶去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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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12-02-14T21:54
送醫,房子是租的,房東只能自認倒楣,後來他們一家都搬走了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2-02-17T01:58
,鄰居房東都鬆一口氣.只是搬走前大女兒還說要去醫院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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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12-02-19T05:24
回家照顧.不知道哪裡的房東住家又要遭殃了!

精神病患費用由主管機關負擔的標準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2-01-27T18:20
麻煩大家給我任何的意見都好!! 我鄰居有多項重大疾病(精神病+自閉症+曾犯多次自傷傷人舉動) 其他的症狀還有: 1.遇到人就不斷用強迫的口氣騷擾追問他人同一件事情,造成他人心理壓力 2.白天夜晚都會大吼大叫(他的鄰居都被影響到,都可以做証) 3.故意找機會摔碗筷來影響家人,鄰居 4.還打破他家玻璃 ...

關於部落格轉貼的問題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1-12-05T00:11
假如有人在自己的部落格上 張貼有使用產品的療效的心得文章 問題一、如果有人將此文章轉貼到個人部落格上 想請問 這樣是否也需負連帶法律責任 問題二、如果是被公司行號 轉載到商業網站上 或臉書粉絲團上 這樣該公司是否需負連帶法律責任 感謝 === ...

公務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1-08-04T18:58
政府這些年來爲了省錢 通過國考的正式公務員缺減少 然後透過授權或委託民間的方式執行各項行政措施 例如義交幫忙指揮交通 找法人團體的職員代替衛生署 查核工廠是否符合衛生法令等等 這些人沒有通過國考 當然不是正式公務員 可是他們又 可以代表政府公務員執行公務 這些代公務員的行為 真的 ...

被當做精神病強制就醫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0-06-07T22:37
有一個朋友去年年底, 被當地的衛生、消防、警察機關, 強制就醫、鑑定是否有精神疾病, 他一直認為自己沒有, 而醫院方面的報告也沒有指出他有精神疾病, 那他當初被強制就醫,被侵權了, 有什麼管道可以幫他平反嗎? 精神衛生法好像沒有... - ...

關於精神衛生法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0-05-09T23:25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 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 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 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 二、專科醫師:指經中央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