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與朋友分別網購同一商品,採用超商取貨付款,但朋友先到貨,覺得不好用,後來我的商品抵達便利商店,因是高單價產品約2000元所以想退貨,上網查詢網購有7天鑑賞期,可以不用取貨付款讓商品直接退回,可是過了一周,突然收到有超商取貨付款10元的商品要領,因為的確有另一商品少匯10元,所以直接付10元領貨,拆封後赫然發現居然是我之前退貨的商品,而且裡面還附1個10元的硬幣,正在納悶時,手機卻傳來恐嚇簡訊,說我有領這件原先被退貨的商品,若不支付2000�
網購被恐嚇該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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