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相關問題 - 法律
By John
at 2013-09-23T00:00
at 2013-09-2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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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因公司正在籌設職工福利委員會, 有以下13道疑問想請教各位先進, 如果回覆時能再附上現用條款, 那就太~~感激啦~~, 由於問題較雜, 大大們可以針對已確知答案的問題回覆, 謝謝幫忙
1.) 員工任職期間未享用任何職工福利就申請離職, 這樣可以主張退回之前薪資中扣除的金額嗎?
2.) ''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職工福利委員會任何職務 ''----- 請問是所有會計部門的人員都不能兼任嗎?
3.) 委員會設立後, 員工旅遊一定由職工福利支出嗎?
4.) 若由職工福利支出員工旅遊, 未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 職委會可以主張不補發現金或任何形式的補助嗎?
5.) 如果對於員工旅遊訂有家屬補助條款, 職工福利金只能支付員工自身費用, 家屬費用則以公司 <其他費用> 支出, 是這樣的嗎?
無論是由職工福利支出或是公司其他費用支出, 補助家屬金額一定要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嗎?
6.) 員工結婚時, 目前公司是依照入廠年資計算禮金, 併入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是否可以不計入職工福利?
7.) 呈上, 職工福利另再準備 $3,000以下 紅包或賀禮, 則總值大於 $1,000時 , 無論現金或非現金都要填報免扣繳憑單, 對嗎?
8.) 如果每人以現金補貼一年三次部門聚餐總額度 $750,以及生日禮金 $600, 年度合計大於 $1,000, 但並非同一日產生支出, 這樣也要填報免扣繳憑單嗎?
9.) 職委會創立時, 公司依資本總額提撥的款項, 就算是當年收入, 可以100%動支, 是這樣的嗎?
10.) "經常性收入使用須達 70% (每年), 否則課所得稅. ----- 是指每年5月申報營業所得稅時的申報, 對嗎?
所謂的經常性就是 "員工按月依薪資比例提撥" 或 "公司每月依營收總額比例提撥" 這類收入, 至於下腳出售收入若是時有時無, 可不計入經常性收入, 這樣對嗎?
11.) 公司提撥時的分錄, 不管是創立時依資本額計算, 或是每月營業收入百分比收入, 公司的分錄是 ----借: 職工福利 (費用類科目) 貸; 銀行存款 (資產類科目), 這樣對嗎?
12.) 員工薪資中提撥時的分錄是 ----
(A) 借: 薪資支出 (員工應領薪資總額) 貸: 應付費用 (員工實領薪資) / 代收稅款 (薪資扣繳) / 代收款 (職工福利提撥金額)
(B) 借; 代收款 (員工薪資 職工福利提撥金額) 貸; 銀行存款
這樣對嗎?
13.) 無論是公司提撥或員工薪資提撥, 請問有時間限制嗎? 或只要每月月底前撥入即可呢?
謝謝幫忙
因公司正在籌設職工福利委員會, 有以下13道疑問想請教各位先進, 如果回覆時能再附上現用條款, 那就太~~感激啦~~, 由於問題較雜, 大大們可以針對已確知答案的問題回覆, 謝謝幫忙
1.) 員工任職期間未享用任何職工福利就申請離職, 這樣可以主張退回之前薪資中扣除的金額嗎?
2.) ''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職工福利委員會任何職務 ''----- 請問是所有會計部門的人員都不能兼任嗎?
3.) 委員會設立後, 員工旅遊一定由職工福利支出嗎?
4.) 若由職工福利支出員工旅遊, 未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 職委會可以主張不補發現金或任何形式的補助嗎?
5.) 如果對於員工旅遊訂有家屬補助條款, 職工福利金只能支付員工自身費用, 家屬費用則以公司 <其他費用> 支出, 是這樣的嗎?
無論是由職工福利支出或是公司其他費用支出, 補助家屬金額一定要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嗎?
6.) 員工結婚時, 目前公司是依照入廠年資計算禮金, 併入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是否可以不計入職工福利?
7.) 呈上, 職工福利另再準備 $3,000以下 紅包或賀禮, 則總值大於 $1,000時 , 無論現金或非現金都要填報免扣繳憑單, 對嗎?
8.) 如果每人以現金補貼一年三次部門聚餐總額度 $750,以及生日禮金 $600, 年度合計大於 $1,000, 但並非同一日產生支出, 這樣也要填報免扣繳憑單嗎?
9.) 職委會創立時, 公司依資本總額提撥的款項, 就算是當年收入, 可以100%動支, 是這樣的嗎?
10.) "經常性收入使用須達 70% (每年), 否則課所得稅. ----- 是指每年5月申報營業所得稅時的申報, 對嗎?
所謂的經常性就是 "員工按月依薪資比例提撥" 或 "公司每月依營收總額比例提撥" 這類收入, 至於下腳出售收入若是時有時無, 可不計入經常性收入, 這樣對嗎?
11.) 公司提撥時的分錄, 不管是創立時依資本額計算, 或是每月營業收入百分比收入, 公司的分錄是 ----借: 職工福利 (費用類科目) 貸; 銀行存款 (資產類科目), 這樣對嗎?
12.) 員工薪資中提撥時的分錄是 ----
(A) 借: 薪資支出 (員工應領薪資總額) 貸: 應付費用 (員工實領薪資) / 代收稅款 (薪資扣繳) / 代收款 (職工福利提撥金額)
(B) 借; 代收款 (員工薪資 職工福利提撥金額) 貸; 銀行存款
這樣對嗎?
13.) 無論是公司提撥或員工薪資提撥, 請問有時間限制嗎? 或只要每月月底前撥入即可呢?
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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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13-09-24T18:58
at 2013-09-24T18:58
或http://web.cla.gov.tw/wf/index.asp
☎【版面多不再重複題目】
一、答:不可以
職工因故離職福利金不應退還(法令彙編P.70)
內政部四十一年一月三日臺內勞第九三○九號代電
查廠礦或其他企業組織職工,僅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按月於薪津內扣百分之○.五為其享受各項福利之應盡義務,如職工因故離職
自不應退還。
二、答:(1)最主要限制在(主任委員、與總幹事一職),幹事:並沒規定一定不可以。
(2)原意:各機關福利會總幹事職務係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日常會務,負責決策之執行,直接指揮出納與總務,間接經理財物,各機關會計人員亦不宜兼顧。
(3)公司規模很大嗎?一定有人嗎?不要計較太多,每個人都有怕事心態,沒有人要做~丟著可以嗎?總是要有一些不怕死、肯服務他人的笨蛋產生,會的人還是要倚重,兼任職工福利委員會職務也不會怎樣,備案文件會務名單上不要寫是會計就好。
(4)但職工所屬的福利委員會總要運作,會務事情總要有人做,也沒規定一定誰要做,輪一下、換一下,我是絕對支持。
(5)主計人員不可擔任職工福利委員會職員(法令彙編P.121)
主計處七十二年三月十七日(七二)主二人字第八八八五號函
一、查各機關主計人員不得兼該機關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福利社經理及合作社理事主席等職務,前奉行政院主計處(45)地人字第一○三號令規定並經本處(45)計人字第二一三七號令及(46)府計中字第七○三二號令轉知在案。
二、茲以各機關福利會總幹事職務係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日常會務,負責
決策之執行,直接指揮出納與總務,間接經理財物,各機關會計人員亦不宜兼顧。
(6)職工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不可由會計人員擔任(法令彙編P.117)
內政部五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臺內勞字第二四二三二○號令
案經函准行政院主計處(五六)處忠五字第三二三一五號函:「查會計人員
應受會計法第一一二條規定之限制,不得兼任福利委員會任何職務,統計
人員,尚無限制。」
三、答:沒規定一定要辦,是可動支福利金範圍、項目,不可只補助少部分人,只是福利金公司已提撥由福委會辦福利休閒旅遊也沒錯,公司如再贊助更好,但活動也要公司同意,有多層面的問題,對公司及員工都好。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項目及比率如下:
一、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
(一)福利輔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
急難貸款、災害輔助等。
(二)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三)休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
等。
(四)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
職工儲蓄保險、職工儲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
退休職工慰問、其他福利等。
2013-09-23 17:35:05 補充:
四、答:可以!大部分人權利考量,繳福利金是義務,不去叫放棄權利,遊戲規則就該訂立,權力在委員會,不可因少部分人影響全體。
(1)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旅遊活動「最低組團人數」疑義(法令彙編P.8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勞福一字第○九五○○四五一○七
號函
查依本會八十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台八五勞福一字第一○二○八九號函釋,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旅遊經費,仍以團體為準,不得個別補助。至於事業單位為免影響公司正常營業運作,而以分梯次、部門(廠場)或職工自行組團方式辦理者,其最低組團人數及補助經費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衡酌全體職工實際需要及經費狀況自行決定。
2013-09-23 17:35:47 補充:
(2)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得補助職工個別旅遊費(法令彙編P.8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台八十五勞福一字第一0二0八九
號函
2013-09-23 17:37:51 補充:
查職工福利金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立法精神,均係以全體職工為福利服務之
2013-09-23 17:44:41 補充:
內容太多無法上版面
版主可能要用信箱
2013-09-23 17:47:19 補充:
四、對象,員工依其得支配之假期、經濟能力等個別因素所為之個別旅遊,與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辦理之活動顯有差異,應由其自行負擔所需費用。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旅行經費,仍以團體為準,不得個別補助。
五、答:(一)員工旅遊就是【員工】,在職工福利金支出,家屬補助條款是不對的,要參與要自費,這樣才叫公平,沒多繳怎能多得,如真的家屬補助,當然要扣那個人年度所得。
六、答:(一)公司給結婚禮金當然可以,看老闆。
(二)福委會依規定是不分年資的,結婚禮金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是可動支福利金範圍、項目,但怕上班短期又被領很多,可委員會私自公告補助標準遵循。(一年6000元,3個月~一年3600元,3個月以下1200元參考)
2013-09-24 09:32:12 補充:
不嫌棄!點(歐吉桑)在信箱寫信給我.
信箱是沒在知識+可看到內容
By Selena
at 2013-09-25T16:19
at 2013-09-25T16:19
要找提供者在其首頁寫信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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