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目前在一家餐廳工作8/28工作至今因為經理太過惡劣導致今天外場服務人員只剩我一個我想"自願離職"我有查過"未滿3個月可以直接離職"那請問我直接離職的話這幾天的薪水還拿的到嗎?公司有規定曠職一天扣3000元這樣合理嗎?如果是先跟經理說我要在XX天後離職那工作那幾天依然可以拿到錢嗎?我是領月薪(正職如果要離職需要簽"自願離職書"嗎?我只在意的是自願離職拿不拿的到錢我今年才18歲(民法好像未成年不太懂這些法規��
自願離職需要簽自願離職書才拿的到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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