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 委託第三人之「代履行」 - 法律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1-04-23T03:56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DiTW6a5 ]

作者: sssuuueee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疑問] 行政法 - 委託第三人之「代履行」
時間: Sat Apr 23 03:33:21 2011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 幾點錯誤
: : 1.拆除違章建築系對人民財產權之侵害,非有法令授權,無法阻卻違法,所以根本不
: : 可能代履行(白話說,就是非有主管機關之授權,拆除他人房子都是侵權行為)
: : 參法務部法律字第0910045357號函顯然未考慮法令保留和行政委託之問題,拆除
: : 人如果沒有取得行政委託授權,如何阻卻違法?如何能強制拆除建築物
: : 所有人之違建?僅憑其與主管機關簽訂的私法契約?此能對抗違建所有權人嗎?
: : 又如果是行政助手,那在場下令拆除的還是主管機關之代表,並配合警察機關排除
: : 不法腕力之干擾,其仍為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第2款之直接強制而非同條第1項
: : 之間接強制!
: : 簡言之,沒有任何公權力強制介入的違建強制拆除,在現實上是根本是不可能實現
: : 的,而有公權力介入的拆除就不可僅是單純的代履行,而應為直接強制或行政委託
: : 2.違章建築拆除,依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已列明為直接強制,無代
: : 履行之可能
: 雖然小弟以前回過
: 但是覺得還有說清楚的必要
: 這些的問題根源 都圍繞在一個先決問題
: 直接強制與代履行如何區分?
: 小弟看到至少有四說
(甲~丙說予以吃掉,謝謝)
: 丁說:
: 執行機關所為是直接強制
: 第三人所為是代履行
: 理由
: 這是實務所採 簡單容易區分

: 小弟支持丁說實務看法
: 至於學說認為有違執行費用公平分擔原則 其實是誤會
: 蓋對於執行機關而言 執行本來就是其職務義務
: 執行費用早已為執行機關公務員之薪俸所吸收
: 額外徵收執行費用反而不公平
: 就像一個在國中專門教數學的老師
: 不可能說我在外面交補習班可以收補習費
: 所以我在學校教數學除了薪水外 還要另外收費
: 一律將拆除違建放進直接強制
: 而不去思考直接強制和代履行的區分
: 奇也怪哉XD

剛剛順便去翻書,分享一下:


--

陳敏,《行政法總論》,98/9/6版,p.867 ~ p.868

得為代履行者,僅限於可替代之行為,亦即可以由第三人作成之行為。例如
拆除建築物、清除廢棄物。」

--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11版,p.541

「代履行與前述直接強制有時不易分辨,例如搭建違章建築者,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
自行拆除否則強制執行,義務人逾期仍不履行,此項義務自屬能由他人代為履行之
性質。如執行機關命其所屬拆除隊予以拆除,應視為直接強制,不生繳納費用之問
題,如執行機關雇工拆除,則屬代履行,雇工之費用應向義務人徵收。」

--

: 缺陷
: 此說下自力代履行無法存在
: 為何第三人執行就能收費 行政機關自為執行就不能收費
: 有違執行費用公平分擔原則

「此際執行機關如居於可替代行為義務之義務人地位,作成可替代之行為,並對義務人
收取代履行費用,通常應屬於代履行中之『自己實施』(例如拆除違章建築)。反之
,執行機關如以其行為迫使義務人作成其他行為,尤其不可替代之作為、不作為或容
忍義務時,則為『直接強制』(例如以噴水驅散參與違法集會者)。

拆除建築物係可替代之行為。....由行政機關自行或委託第三人予以拆除,其結果
並無不同。如僅著眼於拆除行為之可替代性,行政機關自為拆除,似為『代履行』
得收取代履行費用。惟由行政機關自行以實力拆除建築物,又如何否定其為直接強
制之性質?因此,除考慮義務是否有可替代性外,並應依執行機關之意思定之。
(陳敏,p.879)



只是有一個疑問,如果行政執行法第32條之間接強制優先原則
本來就是因為直接強制手段乃對人民權利之高度干涉,基於比例原則之考量,
在以間接強制後仍無法達成行政目的時,方得為直接強制

按照法條解釋來看,如果立法者認為「拆除住宅」係屬高度干預之強制行為
並放在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輔以同法32條之間接優先於直接
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認定「拆除住宅」之行為係屬「法律上不可替代之行為義務」
應以1、怠金
或2、[學說上]若能合理推斷以間接強制顯然無法達成行政目的者,得逕行直接強制

邊寫又邊想到,拆除「住宅」是否包括「違章建築」? 有可能僅指合法建物?

另外,若拆除住宅不得代履行,但處以怠金是否顯更不利義務人而有為必要性原則?
蓋義務人原本只需要「自行拆屋」
若處以怠金,縱行為人「繳款」後仍須「自行拆屋」
若機關逕行直接強制 → 則義務人並不需要多那筆無意義的怠金?(無代履行費用之問題)


(二) 另外,其實我真正納悶的是,為何此等行政助手之法律關係會是私法而非行政契約

契約目的之公益性要到達多明顯程度,才需要判定為行政契約@_@?

又或者在判斷上,除非明顯有公益之目的或題目所需,否則直斷為私法契約即可?


<囧/


--

「喜歡孤獨嗎?」她手托著臉頰說。
「喜歡一個人旅行,一個人吃飯,上課的時候一個人離得遠遠的孤伶伶地坐?」

「沒有什麼人喜歡孤獨的。只是不勉強交朋友而已。因為就算那樣做也只有失望而已。」
我說。

--

All Comments

急急急---是否還可以申請傷病給付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4-23T00:00
我父親於98年2月發現罹患癌症便留職停薪開始治療,直至今年2月過世,想請問此時我還能申請傷病給付嗎?因條文內容:領取傷病給付之請求權,自得� ...

跟朋友借車出車禍(情況複雜)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1-04-23T00:00
前幾天跟朋友借車出門去牽新車,我找我室友陪我一起去,回程時請我室友幫忙我騎回來,可是就在騎回程的途中 ...

請問貨車超載要如何檢舉?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1-04-23T00:00
請問3.5頓貨車超載,該如何檢舉?罰金多少?

急~只有照片能提告過失傷害嗎?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1-04-23T00:00
車禍至今已經一個月了(機車與機車相撞)4/25星期一才要申請調解在調解開始之前對方如果向我提告會直接移送嗎?�� ...

我被告恐嚇罪星期一要去製作筆錄!務必幫我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1-04-23T00:00
因女友劈腿跟我分手!我有點不高興!所以就把她半裸的照片用電子信箱寄給她,並在照片下面註明已下文字!這該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