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討論法律真的用字要精準,否則被吐槽很糗~ - 法律Vanessa · 2020-11-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就是我啦 昨天在人家討論鍾明軒跟木棉花的事情 在討論若鍾明軒要主張對方有締約上過失的時候誰是被告 到底是接洽窗口的員工 還是木棉花公司 我一時打太快就說"員工是代表公司"這樣的句子 結果就被有學過民法的鄉民吐槽"代表"這兩個字有誤 當然我知道"代表"、"代理"在民法上的意義不同... 但是一般人口語都會說員工代表公司和他人締約 乍聽之下都不會有問題 只是要用精準的民法用語 這種說法就不太正確 以上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賣弄出糗的經驗 -- 法律All CommentsFrederica2020-11-07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本來就不會一致Yuri2020-11-10很多學法律的人會讓人討厭,就是只會玩弄文字遊戲然後在腦羞告訴你法律用字就是要精準...然後,然後, 然後Anthony2020-11-13然後就沒有,說不出任何能說服人的法學邏輯Related Posts社維法的"散布謠言"是繼續犯?狀態犯?被使用與服勞務之別關於拋棄繼承台灣人搭乘小穴航空有沒有違反台灣法律?自立遺囑處理房產遺贈或信託,特留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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