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提出侵佔告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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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的時候借車給朋友,但是對方把車撞壞後就不聞不問,車子下落我也不知道~後來警察跟伍說可以寄兩次存證信函給對方再提出告訴,告他侵占~我記過兩次存證信函,一次被拒收退回,這樣算寄兩次嗎??另外,我是否要重新再寄兩次存證信函給對方呢??那寄完存證信函後,該如何提告??聽說要寫狀紙,該如何寫呢???最後,是不是對他提告侵佔罪成立,他就必須賠償我車子的損失呢???可以強制執行嗎??如果對方還是百爛不理睬呢??因為對方欠很多銀行卡債好像也是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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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e avatarFaithe2011-12-27
其實並不一定要寄存證信函才能提告直接就可以告至於車損部份當然可以請求賠償狀紙如何寫只要到法院的義工處拿狀紙就會有人教以下法條提供您參考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民法第214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應回復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民法第
Adele avatarAdele2011-12-28
存證函寄過就無須再寄。刑事侵占;民事損賠;二者也可同時進行。賠償部分,後續可強執扣對方收入或財產。如尚有疑問,歡迎再來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