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寄存證信函嗎? 寄了然後呢?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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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一下友人碰到的狀況

友人(以下簡稱A)於去年八月向某人(以下簡稱B)購買美甲的服務

B提供大量購買有優惠的方案給A

(這中間還限制優惠要在今年八月全部用完,不然就視同過期)

A也花錢購買了,然後中間只有口頭承諾及B的營業場所有一本記錄簿記錄使用次數

A在8月前已使用到剩下三次的優惠服務

日前(8/4)向B預約下次美甲的時間

結果B一直不回覆訊息,向熟知的友人(C)詢問後才得知B不做美甲的服務了

後透過C終於跟B聯絡上(很多天,B一直不回覆訊息或是電話)

後來B向A說會透過匯款退款,但遲遲未收到匯款

因為B感覺不想退錢給A

所以想說先寄存證信函



想請問版友
1. B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2. 是否有必要寄存證信函?
寄出存證信函之後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呢,要如何讓B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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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8-17
除非你能證明B在推銷方案時就不打算完成他(即一定不做完
計畫一陣子後歇業不算 因為還是可能做完
Ina avatarIna2013-08-20
不然只是純民事和刑事無關
Doris avatarDoris2013-08-23
亦及 事後老娘決定不幹了 心一橫 又決定錢也不還了
Lily avatarLily2013-08-23
這只有民事沒有刑事 要收錢時就決定不完成工作才有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8-25
綜隱瞞一年後要歇業頂多也使人陷於錯誤也非刑事